國小學童至高中職學生雖然並不是感染流感後,容易產生嚴重併發症或死亡的高風險族群,但因為流感病毒對於兒童及青少年的侵襲性很高,因此在流感流行期常見校園流感群聚,或使學生因病缺勤或停課的情況,接種流感疫苗可降低學童感染流感之風險。研究也發現學生於校園集中接種,可降低社區整體流感死亡率與家中孩童的流感嚴重度,進而間接保護其他高風險族群。
依據美、英、日及我國的研究顯示,學生族群自行前往醫療院所接種之接種率遠低於校園中集中接種,而高接種率對於阻止流感擴散才有顯著的效果。除此之外,校園集中接種,是由專業醫療團隊進駐校園為學生提供接種服務,不會再向家長收費,可降低家長時間與經濟之負擔;對於家長來說是省時省錢且免於奔波的便民措施;對於學校來說,集中接種帶來的高接種率,能減少學生因病缺勤或學校停課情形,更能保障學生的受教權以及校園的正常運作。
本計畫使用之流感疫苗,係由世界衛生組織每年於2月底更新對當年度北半球建議病毒株所製成之四價流感疫苗。由於疫苗產製需耗時約4-6個月時間,再加上疫苗製造完成後的包裝、運輸、檢驗封緘及疫苗分配等程序,北半球國家大多於第四季開始接種流感疫苗。台灣歷年來流感疫情多自11月下旬開始升溫,於年底至翌年年初達到高峰,且接種疫苗後需一段時間產生保護力,故每年集中自10月起流感季節開始前辦理校園集中接種作業,以保障學生健康。
不是,學生接種流感疫苗,是採自願且需經家長同意後辦理。只有家長在「流感疫苗接種通知說明及意願書」上簽選同意且簽名之學生,或家長於校園流感疫苗電子化系統(CIVS)完成線上同意及簽名之學生,才予以施打疫苗,未經家長同意者不予接種。
是的,註冊為我國111學年度第一學期之國小至國高中學生皆為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對象,主要原因為學生為流感高傳播族群,透過學校集中施打可達到較高群體免疫效果,並間接保護老人、幼兒等高風險族群。因此,外僑學校學生,當然亦為接種對象;地方政府應通知轄區外僑學校疫苗施打相關事宜,對於願意配合預防接種之外僑學校,亦應協助辦理流感疫苗施打作業。
依校方通知及規劃之時間、接種流程、地點,於學校進行集中接種作業。
無需付費,學生需攜帶健保卡。
校園集中接種作業係由衛生所或合約院所等專業醫療團隊入校提供接種服務,且在疫苗接種前必須先經醫師的詳細評估診察,以確認個案身體健康狀況,以及是否有疫苗使用禁忌症等,再決定可否接種,安全性與自行前往醫療院所接種相同。
不可以。不具本國學籍的學生,建議自費接種流感疫苗。流感疫苗接種計畫納入學生族群為接種對象,主要原因為該族群學生為流感高傳播族群,透過學校集中施打可達到較高群體免疫效果,間接保護社區中老人、幼兒等高風險族群。
可以,惟需自付相關醫療費用。具接種意願但無法於指定日接種之學生,需於集中接種日後持學校發給之「學生流感疫苗接種後注意事項暨補種通知單」至指定之衛生所或合約院所接種並自付相關醫療費用,包含接種流感疫苗之接種處置費及診察費。若無補種通知單,合約院所因無法確認學生接種紀錄,無法提供公費疫苗接種。
若學校已完成集中接種,家長可持「學生流感疫苗接種後注意事項暨補種通知單」單張,於學校集中接種日之後至衛生局指定衛生所/合約院所接種,並自付除疫苗以外其他費用。若學校尚未完成集中接種,請家長向學校校護或導師提出「流感疫苗接種通知說明及意願書」修改;使用校園流感疫苗電子化系統(CIVS)之學校,可請家長於學校規定期限內自行進入系統修改,即可於學校集中接種時完成接種。
接種當日,校方班級導師/帶隊老師將「流感疫苗接種意願書」分發予接種學生,以供接種單位名冊比對,接種時,協助再確認學生身分。
接種單位於學生接種後,依次回收學生之「流感疫苗接種意願書」,以作為接種作業完成的確認證明。
使用校園流感疫苗電子化系統(CIVS)學校之家長,如採線上填寫意願書並留下電郵信箱,將於校園接種完成後收到系統發送電郵,通知子女已完成接種及接種後注意事項。
鑑於境外臺校學生係經教育部認定為我國學校學生,符合接種資格條件之「學生」,將其納入實施對象與國內學生有相同接種權益,可使計畫執行之接種資格條件認定更具一致性,經提106年11月16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流感防治組、預防接種組聯席會議討論決議,將其自107年起納入公費流感疫苗接種計畫之實施對象。
境外臺校學生於計畫執行期間,持教育部核發之單一「境外臺校學生身分證明文件」認定身分至國內合約院所接種。
不是。境外臺校學生係經教育部認定包含東莞台商子弟學校、華東臺商子女學校、上海台商子女學校、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印尼雅加達臺灣學校、印尼泗水臺灣學校及馬來西亞吉隆坡臺灣學校等7所境外臺校之學生,屬「註冊為我國學校學生」符合公費流感疫苗接種資格。因此,若非就讀於上述7所境外臺校之學生,依教育部認定非屬「註冊為我國學校學生」,故無法提供公費流感疫苗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