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疫苗自11月23日起,擴大實施對象


本年度政府實施的流感疫苗接種計畫,除已完成之醫護及防疫單位等對象外,依據衛生署疾病管制局之統計,截至11月19日,65歲以上老人接種率45.6%;2歲以下幼兒曾接種過僅需注射一劑者之完成率49.4%,初次接種者之第1劑完成率37.7%;禽畜業等工作人員則有15,000人完成接種,前述各類對象之接種率均較去年及預期落後甚多。
我國每年的流感疫情,歷來多自11月下旬開始升溫,至聖誕節進入高峰,而疾病管制局首次發表針對國人流感疫苗接種與健保資料的分析結果顯示,2003年~2004年流感流行季接種流感疫苗者比未接種者可減少40﹪因肺炎、流感住院的機率,另亦可減少24﹪因慢性呼吸道疾病住院的機率;顯示流感疫苗對本國人確有接種效益。而目前流感疫苗尚有餘裕,因此,為照顧其他高危險群,發揮疫苗最大效益,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宣布,自11月23日起,擴大第一波接種對象如下:

  1. 滿3歲以下幼兒(幼兒劑型之適用年齡為6-36個月)
  2. 健保重大傷病個案
  3. 60~64歲民眾
  4. 社區藥局藥師(生)、醫事檢驗所之醫檢師、學校護理人員
  5. 國際航線之航空機組員
  6. 志(義)工:地區級以上醫院登記有案,且長期固定排班值勤者,以及衛生局、所協助第一線防疫工作者。
  7. 另12月1日起,如疫苗仍有剩餘,則將開放第二波擴大對象包括:

(1)50~59歲民眾(2)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無年齡限制)(3)由各縣市衛生局視轄區疫苗剩餘情形及各族群優先順序訂定之其他擴大高危險群。
由於流感疫苗一般接種兩週以後才能達到充足的保護力,疾病管制局特別呼籲,符合原計畫之接種對象,應儘快到衛生所或合約的醫院診所完成接種,俾能及時預防流感的侵襲。另對於初次接種流感疫苗之幼兒,凡於11月23日開放前完成第一劑者,各縣市將設法控留其需用的第二劑疫苗至12月22日,逾期則不再保留;至於11月23日起始接種第一劑之幼兒,則併擴大對象,不進行第二劑的控留,至疫苗用罄即結束接種工作。請家長務必掌握接種時效,儘速安排接種,同時應依醫師預約日期按時完成第二劑,才能讓寶寶受到保護,預防流感侵襲。

發佈日期 2006/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