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儲量充足-民眾出現流感危險徵兆,應及早就醫治療;醫師發現符合用藥對象,應及時用藥治療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表示,目前正值流感高峰期,為因應農曆春節期間流感疫情,該局依據今(1/25)日召開之衛生署傳染病諮詢委員會流感防治組專家建議,即日起至2月底止,適度放寬目前公費藥劑使用條件,包括將類流感患者之危險徵兆新增「高燒持續48小時以上」以及新增「流感患者之共同居住成員有類流感症狀者」亦可使用公費藥劑;而為因應放寬使用條件之用藥需求以及農曆春節期間多數基層診所休診之醫療需求,該局也將再配送5萬人份之流感抗病毒藥劑至全國200家公費藥劑配置點醫院,該局呼籲民眾如出現呼吸短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或痰液變濃、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或高燒持續48小時以上等流感危險徵兆者,應儘速就醫及早治療,該局同時籲請醫師提高警覺,如發現符合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者,應及時給予用藥治療。
疾管局指出,目前我國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約有582萬劑,儲備量達全人口25%,藥劑種類包括克流感膠囊、克流感粉劑、瑞樂沙吸入劑以及專案進口之Rapiacta®靜脈注射劑,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包括:流感併發重症通報病例、H5N1流感調查病例、伴隨危險徵兆之類流感患者、具重大傷病或心肺血管疾病、肝、腎及糖尿病等之類流感患者、經醫師評估需及時用藥之孕婦、過度肥胖之類流感患者及經傳染病防治醫療網正/副指揮官認可之類流感群聚事件等(詳如附件)。
疾管局表示,如非屬上述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之輕症患者,則不屬公費抗病毒用藥對象。由於全民健保資源有限,目前克流感並未納入健保常態給付項目,需請民眾自行負擔藥費,但民眾仍可使用有健保給付之症狀解除藥物來緩解輕微之不適症狀,並非一定要使用克流感不可。
疾管局提醒,目前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配置於全國約500家醫療院所,在春節期間其中200家具急診之醫院,會持續提供民眾藥物治療服務,防疫無假期,請民眾安心。有關流感防治相關訊息,可參閱該局網頁http://www.cdc.gov.tw,或撥打民眾疫情通報及諮詢專線免付費專線1922洽詢。

發佈日期 20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