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機關團體量測體溫」措施之說明


臺灣地區自93年11月1日起,SARS動員分級已由準備期升級進入0級,有關該級「SARS防治分級因應措施」
工作項目中,「機關團體實施體溫檢測」措施,係採行「鼓勵」方式,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秉持民眾應採取自主健康管理之精神,提醒民眾應養成每日自我量測體溫之習慣,體溫超過38℃以上者,應依「發燒不上班、不上學」之原則,留在家中休息。 另機關團體於SARS防治動員0級階段,請自行視機關團體成員與環境特性、人力及物力等因素,自行決定是否實施定期量測體溫;並建議機關團體可在辦公室放置體溫計,由同仁自行量測,以卡片紀錄之。但若於機關團體內發生群聚發燒事件時,則強烈建議應實施量測體溫措施,以利有效防治SARS疫情。又機關團體於SARS防治動員0級階段,應儘早規劃並清點與補充各項量測體溫之器材,以利能隨時因應疫情升級不時之需。至公、私立國中、小、幼稚園、托兒所部分,則建議其應落實將「發燒不上學」內化為學校之衛生規範。若在流感流行期,衛生主管機關並將視狀況公告是否另行強制執行。 疾病管制局呼籲,國人應建立良好衛生習慣,經常使用肥皂徹底清洗雙手。注意自己身體健康狀況,發燒時應戴口罩,就醫時應告知醫師發病前十日內之出國史與旅遊史,以利醫師正確研判病情。

發佈日期 2004/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