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革熱速成寶典-寶典二(衛生人員篇)


一、疫情調查:
(一)調查病例在發病日前二星期及發病後五天內的所有活動地點,追查前一波的病例,以切斷感染源。
(二)建立疫情分析資料,包括:疑似病例訪視紀錄表、病例發病時間關係圖、病例間地緣/流行病學關聯圖、病例地理分布圖、流行曲線圖。
(三)在病例住家、工作或活動地點附近調查並採血。
(四)訪查個案住家附近醫院診所,抄錄個案發病日起前二個月內,與個案有地緣關係的感冒患者名單,逐一訪視並採血。
(五)相關疫情不涉及病患隱私部分應知會里長。

二、衛教宣導
(一)醫院診所的衛教宣導:請依傳染病防治法之規定通報。
(二)民眾的衛教宣導
1、登革熱致病原因、傳染途徑、對健康之危害及預防方法(含孳生源清除)。
2、主動通報獎勵措施。

三、孳生源清除
(一)動員各局處、鄉鎮市區公所、鄰里長、及社區組織等人員,進行孳生源清除工作,並宣導民眾自行清除。
(二)未主動清除孳生源者依傳染病防治法處辦。
(三)必要時請環保單位協助清除或依廢棄物清理法處辦。

四、病媒蚊密度調查
(一)以無陽性容器為阻斷流行之目標
(二)調查結果知會里長,必要時並會同環保單位進行澈底孳生源清除工作。

五、緊急噴藥:
(一)由疫情調查資料,綜合研判可能的感染地點(包括就醫地點),立即緊急噴藥,每間隔一週再次噴藥,共噴藥三次。
(二)經研判病例屬前次噴藥後感染者,或距離前次噴藥超過一星期以上者,須再噴藥。

問與答:
一、社區內同時有二種不同型別的登革病毒流行時,如何加強登革熱防治工作?
答:
(一)以個案居住里為中心並包括周圍之里,全面做孳生源清除,並將髒亂點及孳生源種類,通知里、鄰長,以落實孳生源清除。
(二)聯合稽查小組不定期加強抽查,抽查結果通知里、鄰長並公佈媒體。
(三)擴大疫情調查,有症狀者採血,瞭解病例關聯性,以找出感染源。
(四)在噴藥前,先用捕蚊器具補蚊,若捕獲斑蚊成蚊,送疾病管制局做病毒分離。
(五)若感染源(或個案活動地點)不在病例居住之里,以感染源(或個案活動地點)為中心並包括周圍之里,全面做孳生源清除。
(六)噴藥每星期一次,連續三次,務必完成率達100﹪。

二、在作登革熱防治工作時,如何克服下列狀況?
答:
(一)空戶:先聯繫里、鄰長查明屋主,若屋主不出面處理,再請里、鄰長及
警察做見證開鎖入內。
(二)空地:
1. 公有空地上廢棄物請環保局立刻清除。
2. 私人空地請建管局查明地主,若地主不出面處理,按「廢棄物清理法」告發,並按日連續處罰。
(三)市場積水及堆積廢棄物:通知市場管理委員會處理。
(四)建築工地積水:
1. 目前正施工的建築工地,請建築商清除,若不處理,按「傳染病防治法」告發,並按日連續處罰。
2. 廢棄建築工地有積水,請建管局處理。
(五)公寓地下室積水:請里、鄰長出面協助公寓住戶共同處理,若不處理,按「傳染病防治法」告發,並按日連續處罰。

三、衛生工作人員有那些資源可以利用?
答:
(一)教育局:
1. 配合安排學校衛教宣導課程,將登革熱防治觀念從小紮根。
2. 將孳生源清除之觀念及實踐,納入學生課業。
(二)社會局:
鼓勵社區民間團體主動參與登革熱防治工作,推動社區每週孳生源清除活動。
(三)民政局:
規定里、鄰長每週辦理孳生源清除活動。
(四)建管局:
建築商申請建築工地執照時,將建築工地的環境須配合「登革熱防治」納入規定。
(五)新聞局:
1. 規定地方電視台及廣播電台於公益時段配合宣導登革熱防治。
2. 規定縣(市)府各局、處辦理訓練或活動時,將「登革熱防治」納入課程或活動。
(六)文化局
將「登革熱防治」主題,於辦理活動時,納入宣導。
(七)警察局
執行登革熱防治工作時,遇到民眾極度不配合可請警察協助處理。

最後更新日期 201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