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疫苗 (Influenza)


◎疾病簡介

季節性流感為流感病毒所引起之急性呼吸道疾病,多數國家每年均會發生週期性流行,致病原可能為A型H1N1、H3N2流感病毒,或B型流感病毒。


◎認識疫苗 

  接種流感疫苗是全球公認預防流感最有效的方法。依照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建議,6個月以上兒童及成人每年流感季前均建議接種流感疫苗,特別是年滿6個月至18歲者(尤其未滿5歲幼兒為高危險群)、65歲以上長者、具有潛在疾病者(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孕婦、安養、長期照顧(服務)機構之受照顧者、醫事及衛生防疫人員,及其他流感高危險族群同住或其照顧者(如6個月內嬰兒雙親或實際扶養者)。

  流感疫苗在國內外已有數十年使用經驗,常見副作用包括注射部位疼痛、紅腫,少數的人則會有全身性的輕微反應,如:發燒、頭痛、肌肉酸痛、噁心、皮膚搔癢、蕁麻疹或紅疹等,一般會在發生後1-2天內自然恢復;然而發生嚴重的副作用機率非常低,且政府採購之流感疫苗皆符合我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查驗登記規定,經其核准使用/進口,安全無虞。接種疫苗是預防流感最有效的方法,可減少流感併發重症風險、降低死亡率,因此6個月大以上之民眾每年均建議接種流感疫苗,以維護身體健康。


◎接種劑次

有關季節性流感疫苗接種劑次,經提115年3月11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會議討論決議,考量未滿3歲兒童初次接種流感疫苗時,完整接種 2 劑可顯著提升保護效益,故依年齡與過去接種史說明如下表。
流感疫苗過去接種史註1/年齡組註2 未曾接種 僅曾接種1劑者 曾接種2劑者
6個月以上至未滿3歲 2劑(間隔4週以上) 2劑(間隔4週以上) 1劑
3歲以上至未滿9歲 2劑註3(間隔4週以上) 1劑 1劑
9歲以上 1劑 1劑 1劑

註1:流感疫苗過去接種史採當流感季前累計接種劑數計算,不限於同一個流感季接種。
註2:參依國際間接種建議,依幼兒於當年度流感季接種第1劑時之所屬年齡組及過去接種史,判定當年度流感季應接種劑數。
註3:未滿9歲但已入學者,依據99年3月23日ACIP第1次會議決議,國小學童於學校集中接種流感疫苗,考量接種率、實務執行面等因素,統一提供1劑公費疫苗,故國小一、二年級學童若有第2劑流感疫苗接種需求,可於學校接種第1劑至少隔4週後,至醫療院所自費接種第2劑。

◎公費疫苗接種對象

一、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
二、50歲以上成人(分2階段實施,第1階段為65歲以上長者及55至64歲原住民,第2階段為50至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
三、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
四、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
五、孕婦。
六、具有潛在疾病者: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
七、6個月內嬰兒之雙親或實際扶養者。
八、幼兒園及托育機構工作人員、居家托育人員(保母)。
九、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十、禽畜相關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

◎接種禁忌
公費流感疫苗是不活化疫苗,民眾可安心接種流感疫苗,僅有以下接種禁忌症者不建議接種:

  1. 已知對疫苗的成分有嚴重過敏者,不予接種。
  2. 過去注射曾經發生嚴重不良反應者,不予接種。
  3. 另外未滿6個月大之嬰兒因缺乏安全性與保護力相關資料,不建議接種。除此以外包括食物過敏、輕微上呼吸道症狀者,均可安心接種流感疫苗。


◎注意事項
一、發燒或正患有急性中重疾病者,宜待病情穩定後再接種。
二、出生未滿6個月,因無使用效益及安全性等臨床資料,故不予接種。
三、先前接種本疫苗6週內曾發生Guillain-Barré 症候群(GBS)者,宜請醫師評估。
四、其他經醫師評估不適合接種者,不予接種。

最後更新日期 2026/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