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醫師診斷符合立百病毒感染症通報條件(附件),請至傳染病通報系統「重點監視項目」項下之「立百病毒感染症」進行通報與送驗。
  • 立百病毒為P4病原體,相關採檢及送驗程序請依「傳染病檢體採檢手冊」辦理。
UpdateTime 2021/4/12

一、立百病毒感染症雖非現行法定傳染病,但如發現病人出現疑似症狀且有流行地區旅遊史、動物接觸史等,仍需及早向衛生主管機關報告,以利疫情控制。

二、檢驗:立百病毒之檢驗方法有病毒培養、血清抗體檢驗及分生(RT-PCR)檢驗方法,目前國內採疑似個案之血清、腦脊髓液及咽喉拭子進行分子生物學(RT-PCR)檢驗。

三、隔離:安排病人入住單人病室;由於國外曾引發人傳人院內感染疫情,照顧病人時應採取標準防護措施、接觸傳染及飛沫傳染防護措施,穿戴手套、口罩或隔離衣等個人防護裝備。

四、消毒:撲殺感染豬或感染動物的屍體,須在動物防疫主管機關的監督下掩埋或火化。

五、檢疫:禁止農場中感染的豬或動物移動到其他區域。

六、接觸者處理:接觸者若未採取防護措施,建議自主健康管理至最後接觸日後14天。

七、接觸者及感染源調查:查明個案之相關動物(豬、果蝠等)接觸史及其可能污染物,並找尋可能的病例。

八、治療方法:採支持性療法為主。研究顯示Ribavirin對立百病毒感染有效,但尚未經人體試驗。

UpdateTime 2018/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