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通報:黃熱病屬第五類傳染病,應於24小時內通報當地主管機關。發現或接獲任何疑似黃熱病病例通報,應立即進行疫情調查,最遲於24小時內完成。
2. 隔離: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小心處理血液及體液,並避免發病5天內的病患遭受蚊子叮咬,或懸掛蚊帳、加裝紗窗紗門。
3. 消毒:無。
4. 檢疫:自黃熱病流行國家入境且有症狀之旅客,應配合相關檢疫措施。
5. 接觸者及感染源調查:調查病例在發病前3至前6天內所有停留地點,以確認可能感染地點,再追任何曾經往返該可能感染地點的人,以尋找是否還有其他未通報之疑似病例。若病例於發燒前1天至發病後第3~5天的病毒血症期間未加以隔離,則也須調查此段時間曾經停留的地方,以找出日後可能發生疫情的地點。
6. 特定療法:目前並無特定治療方法,以支持性療法為主。請勿使用阿斯匹靈 (Aspirin) 或非類固醇消炎劑 (Non-steroidal anti-inflammatory drugs, NSAIDs) 治療,以避免增加出血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