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局欣見國光公司與荷商Crucell疫苗公司合作


針對昨日國光與荷商Crucell簽約合作乙案,由於先前國光公司不滿參加疾管局流感疫苗自製BOO案競標落榜提訟在案,身為被告的疾管局表示不便對其內容評論,僅作幾點聲明如下:

  1. 疾管局一向深信台灣防疫體系若要完善,國內的疫苗及相關防疫產業乃不可或缺的一環。
  2. 國光在落榜後,能體認其技術能力之不足,願與擁有細胞培養製造疫苗的Crucell公司合作,值得鼓勵,也是台灣防疫體系之幸。
  3. 先前報載國光公司期待遞補續與疾管局議約,若報導屬實,此一期待恐與現行法規辦法不合。但若現階段BOO案不成,另起新案進行第二次公開招標,疾管局竭誠歡迎國光參與競標。
  4. 擁有近四成官股的國光公司是國內唯一人用疫苗製造公司,其產品主要供應疾管局,亦長期受政府若干保護,近來有感於外來潛在競爭,願努力提昇其技術水準,實為疾管局所樂見。

發佈日期 2007/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