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年幼兒流感疫苗接種對象之年齡範圍及接種禁忌評估之因應措施


昨(9/22)日開始實施幼兒流感疫苗接種作業,基於部分醫護人員對於接種對象年齡之範圍仍未充分瞭解,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提出說明:由於計畫原核定實施對象為出生滿六個月以上二歲以下的幼兒,但考量接種期間係自9/22開打持續至11月,同時第一劑建議於10月底前完成,故亦將93年9月、10月才滿六個月及93年9至11月滿兩歲的幼兒均納入,另外六個月以下的幼兒,因接種流感疫苗的免疫反應不佳,不適宜接種,據此訂定今年接種對象為91年9月1日至93年4月30日出生且年滿六個月以上之幼兒。

由於流感疫苗係由雞胚胎培養,故對雞蛋過敏的幼兒不應接種;唯少部分寶寶可能滿六個月還沒吃過雞蛋,家長或醫師無法判斷;針對前述個案,專家建議,醫師可先行評估,除幼兒有特殊過敏體質、家族中有人對雞蛋過敏或過去施打疫苗曾有過敏反應及發燒或嚴重疾病,其餘應可接受流感疫苗注射;同時亦建議,接種流感疫苗後,應先留在醫療院所觀察半小時無恙後再離開,以應發生率極微過敏反應個案之即刻處理。

依據各縣市衛生單位截至目前22縣市回報昨日開打第一天全國幼兒的接種總量近1萬4千劑,仍有部分縣市接種量偏低。疾病管制局表示,幼兒接種所需疫苗目前全國供貨已達30萬劑,各縣市的庫存量均充足無虞,屆時亦將依各縣市的執行進度陸續分批補充。

由於幼兒初次接種流感疫苗必須接種兩劑(間隔一個月),為讓寶寶在流行季前完成接種,達到保護效果;疾病管制局呼籲,家長應掌握接種時效,不論配合健兒門診、醫院或診所的日夜間門診或週末空閒,請儘速安排時間,帶寶寶前往合約之醫院診所接種,而各縣市辦理本項接種作業的合約院所可至疾病管制局網站(http://www.cdc.gov.tw/influ93/top2.asp)查詢或向轄區衛生局、所洽詢。

發佈日期 2004/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