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疫苗施打進入擴大接種期


由衛生署推動之流感疫苗接種計畫,本(九十三)年度實施至今,除已完成接種作業之醫護等對象外,依據疾病管制局的統計,截至10月29日止,二歲以下幼兒第一劑完成率約52﹪;65歲以上老人接種率約52.3﹪;禽畜業等工作人員16,249人完成接種,前述對象之接種率均較預期為低。由於台灣每年的流感疫情,歷來多自11月下旬開始升溫,至聖誕節進入高峰,而目前流感疫苗尚有餘裕,為嘉惠其他高危險群,發揮疫苗最大效益及因應SARS防治,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將自11月10日起,依計劃比照往年作法擴大九十三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實施對象。

本次擴大之接種對象,包括:(1)滿三歲以下幼兒(幼兒劑型之適用年齡為6-36個月)(2)重大傷病者(3)60~64歲以上老人(4)社區藥局藥師(生)、醫事檢驗所之醫檢師、學校護理人員及國際航線之航空機組員等。該局也提醒符合前述接種條件之對象,請把握接種時效,於11月10日起,持身分證及相關證明文件(幼兒-兒童健康手冊,重大傷病個案-重大傷病卡,藥師、藥劑生、醫檢師及校護-執業執照影本)至各地衛生所及合約醫院診所接種。本類擴大對象接種所需疫苗由政府免費提供,其餘掛號、診察費用等由民眾自行負擔,接種期間至疫苗用罄即結束接種工作。

由於一般接種兩週後才能達到充足的保護力,疾病管制局特別呼籲,符合原計畫之接種對象,請趕快到衛生所或合約醫院、診所完成接種,俾能預防流感的侵襲。另對於初次接種流感疫苗之幼兒,凡於11月10日開放前完成第一劑者,各縣市將設法控留其需用的第二劑疫苗至12月10日,逾期則不再保留;至於11月10日起始接種第一劑之幼兒,則併新增對象無法控留第二劑,至疫苗用罄即結束接種工作。為讓寶寶在流行季前完成接種,達到保護效果,請家長務必掌握接種時效,而應接種第二劑的幼兒,則請依接種單位預約的日期,帶寶寶按時完成接種。

疾病管制局亦說明,對於少部分寶寶可能滿六個月還沒吃過雞蛋,致家長或醫師無法判斷是否有過敏病史的個案,專家建議,醫師可先行診察評估,除幼兒有特殊過敏體質、家族中有人對雞蛋過敏或過去施打疫苗曾有過敏反應及發燒或嚴重疾病,其餘應可接受流感疫苗注射,同時亦建議,接種後,應先留在醫療院所觀察半小時無恙後再離開,以應發生率極微過敏反應個案之即刻處理。另外民眾或醫師如遇疑似接種後持續發燒、嚴重過敏反應如呼吸困難、氣喘、心跳加速等特殊反應,應立即就醫診治並通報當地衛生單位,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將會協調相關機關,同時邀集專家,協助儘速釐清病因。

發佈日期 2004/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