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速訊-H1N1新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致醫界通函第014號


全國醫界朋友,您好:
現階段克流感抗病毒藥物對於H1N1新型流感治療是有效的,而政府也 一直積極地進行克流感抗病毒藥物的採購作業,然為因應疫情進展及臨床醫療合併快速篩檢的機制,使得目前克流感藥物的給付方式與費用預算來源有所不同,為避免造成各醫療機構與各位醫師在開立藥物處方及申請藥費給付時造成混淆與困擾,所以本中心特以此函再針對目前抗病毒藥劑使用機制進一步說明如下:

  1. 病人符合類流感症狀定義且流感病毒抗原快速檢驗篩檢為A型流感病毒陽性者,其克流感抗病毒藥物費用由健保給付。
  2. 具類流感症狀病人且符合危險症狀(呼吸短促、發紺、呼吸困難、血痰或有顏色痰液、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在未做流感病毒抗原快速檢驗或快速檢驗結果為陰性者之情況下,其克流感抗病毒藥物費用由公務預算支應給付,不納入健保總額範圍內。
  3. 病人符合H1N1新型流感併發重症者,可使用疾病管制局配置之克流感抗病毒藥物,其費用屬公務預算支應,故不須向健保局申報,但須透過MIS提報,用完為止,長期來看第三點將會漸漸轉變成第二點的方式進行。


第一點及第二點之費用申報,都需由健保特約醫療機構以中央健保局公布之申報代碼提出藥品與檢驗費用申報,惟第二點係由中央健保局以傳染病代辦代付方式處理。另外,為使各醫療機構能適時獲得克流感藥物資源,以供給病人妥適治療,疾病管制局正研議有償撥用克流感抗病毒藥物(膠囊51萬人份及API 170萬人份),藉由各區醫療防治網選定轄內之醫療機構使用。
由於H1N1新型流感疫情在國內已逐漸加溫,推估就醫的人數將會陸續增加,而國家之防疫作為及相關政策,也會隨著疫情階段的演變而快速調幅,因此,本中心亦將儘速透過此通函,立即告知各位醫師H1N1新型流感相關最新訊息,您可至疾病管制局全球資訊網/電子報項下登錄免費訂閱防疫速訊,將可定期即時收到本通函。

 


指揮中心 敬啟
2009.08.28

發佈日期 2009/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