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速訊-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致醫界通函第076號


全國醫界朋友,您好:

今年自7月1日至9月4日,我國已累計有364例流感住院病例,且其中13例死亡,均未接種流感疫苗。今年公費流感疫苗接種計畫自10月1日起開始實施,優先接種對象為65歲以上老人、安養養護機構對象、罕見疾病患者、年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四年級學童、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禽畜業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重大傷病患者。疫苗如有剩餘,將於12月1日起開放全民接種。

根據本局病毒監測資料顯示,近三週(8/15-9/4)社區類流感檢體中,流感陽性佔22%,分析其病毒分型:A型流感佔90%(其中79%為AH3流感、21%為H1N1流感),B型流感則佔了10%;目前流行之前述三種病毒株,與今年度季節流感疫苗所含之抗原相符【每劑均含A/California/7/2009 (H1N1)-like virus、A/Perth/16/2009 (H3N2)-like virus、B/Brisbane/60/2008-like virus】,顯示今年之流感疫苗具有良好的保護效果。至於H1N1流感疫苗(單抗原疫苗)將提供至有效期限截止日11月30日為止。

本局籲請各位醫師,於看診時主動鼓勵高危險及高傳播族群,踴躍接種流感疫苗,以維護自身健康。至於不適合接種流感疫苗之對象,包括:已知對「蛋」之蛋白質或疫苗的成分有嚴重過敏者、年齡6個月以下者、過去注射流感疫苗曾經發生不良反應者、其他經醫師評估不適合接種者,至於發燒或急性疾病患者則宜延後接種。

由於每年流感疫苗株成分均可能改變,且接種後免疫力一般持續不超過一年,故每年都要接種。八歲(含)以下如初次接種,應接種二劑,過去如曾接種過,則今年只須接種一劑即可。九歲以上則不論過去是否有接種過,都只須接種一劑。另,根據衛生署傳染病防治諮詢委員會預防接種組會議決議,國小學童係於學校集體接種,考量接種率、實務執行面等因素,可全面施打一劑。

在接種疫苗後,有極低的可能性會發生立即型的過敏反應,嚴重時可能導致過敏性休克,所以請您務必提醒接種者,於接種原地點或附近休息至少30分鐘以上,待無不適後再離開。此外,請您再次提醒接種者,返家後若出現持續發燒(超過48小時)、意識或行為改變、呼吸困難、心跳加速等異常狀況,應儘速再次就醫,並通報1922疫情通報諮詢專線。

今年度本局提供之公費疫苗共有三家廠牌,分別為國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dimFlu-S “安定伏"裂解型流感疫苗(提供6歲以上使用)、台灣諾華股份有限公司/Fluvirin 伏必靈流行性感冒疫苗(提供4歲以上使用)、賽諾菲安萬特股份有限公司/Vaxigrip 巴斯德流感疫苗(包含提供滿6個月以上3歲以下使用之0.25CC劑型,及提供3歲以上使用之0.5CC劑型),以上疫苗均經食品藥物管理局檢驗合格,各廠牌流感疫苗之使用劑量、注射部位、禁忌、副作用及其他注意事項等,請參考疫苗仿單。

有關公費流感疫苗接種計畫相關資訊,可至本局流感防治網/疫苗接種/季節性流感疫苗/99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項下查詢,或撥打1922專線洽詢。感謝您配合本局的預防接種政策。

疾病管制局

2010/09/16

發佈日期 201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