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通知】防疫速訊-H1N1新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致醫界通函第046號


全國醫界朋友,您好:

由於孕婦屬H1N1新型流感併發重症之高危險族群,本中心除鼓勵孕婦接種H1N1新型流感疫苗外,建議各位醫師於診療時,凡孕婦經臨床診斷為流感者,不待快篩即應及時投予流感抗病毒藥劑。另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委託中央健康保險局代辦「流感病毒抗原快速篩檢試劑」及「流感抗病毒藥劑」之費用申報及核付作業亦將配合修正,並自本年11月20日起生效。

 

如有任何疑義,可撥打1922專線詢問。

 

指揮中心
2009.11.20

發佈日期 2009/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