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以下高危險群幼童施打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7月20日起實施。


疾病管制局表示,為減少高危險群幼童遭受肺炎鏈球菌侵襲而導致嚴重併發症的機率,將自本(98)年7月20日起,針對經醫師診斷符合下列六大類疾病之5歲以下(民國93年7月1日以後出生)幼童,提供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

  1. 脾臟功能缺損。
  2. 先天或後天免疫功能不全(包括愛滋病毒感染者)。
  3. 人工耳植入者。
  4. 慢性疾病〔慢性腎病變(包含腎病症候群)、先天發紺性心臟病(包含心臟衰竭)、慢性肺臟病(氣喘除外)、糖尿病〕。
  5. 腦脊髓液滲漏。
  6. 接受免疫抑制劑或放射治療的惡性腫瘤及器官移植者。

疾病管制局目前經由健保資料庫篩選出符於上述條件之5歲以下高危險群幼童,已於7月17日起陸續寄發接種通知單,如符於接種條件幼童於7月31日仍未收到接種通知單,可向戶籍所在地衛生所洽詢或由醫院開具診斷書(列明診斷及疾病ICD-code)。請家長儘速攜帶幼兒併同接種通知單或診斷證明書、兒童健康手冊及健保IC卡,赴各地衛生所或指定醫院診所接種。如幼童已於本計畫實施前完成接種,亦請家長回報戶籍所在地衛生所接種資料。

疾病管制局已先採購6千劑疫苗,配發地方提供接種之需,該疫苗可與其他疫苗分開不同部位同時接種,接種後少數的人可能發生注射部位疼痛、紅腫的反應,一般於接種2天內恢復;發燒、倦怠等嚴重副作用則極少發生。幼童接種後如有特殊不良反應,請儘速就醫,並立即通報當地衛生單位,以釐清病因。若有相關疑問或詢問指定接種院所,可洽詢各地衛生局(所)或疾病管制局民眾通報及諮詢專線1922,亦可至該局網站www.cdc.gov查詢。

發佈日期 2009/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