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懷愛滋個案,各部會不落人後


行政院愛滋病防治推動委員會工作小組於六月十五日上午召開本年度第二次委員會議,由工作小組召集人衛生署陳建仁署長主持,內政、外交、國防等十三個部會出席與會,本次會議主要商議如何整合部會資源,提供愛滋民間團體必要協助和保障感染者人權。

會中邀請長期提供感染者收容照護服務的台北市愛慈教育基金會恩典之家、台灣關愛之家協會報告我國愛滋病中途之家的運作現況,由於他們無私的奉獻,讓感染者感受到社會對他們的支持與溫暖,同時藉此機會,深入了解民間團體和個案面臨的困難。有關感染者就業問題,勞委會已主動積極與民間團體建立窗口,允諾與民間團體協調合作,提供病友就業輔導諮詢與轉介就業等服務工作,充分展現跨部會合作精神;並再次請內政部針對感染愛滋之遊民、獨居老人、婦女等弱勢族群,提供轉介收容等社會福利服務,考量研擬中途之家立案的可行性。

針對近來媒體報導,犯罪嫌犯被帶到警察局、法警室或地檢署時,一旦發現該名嫌犯為愛滋病毒感染者,相關工作人員莫不如臨大敵,戴口罩、戴手套、穿著隔離衣、保持距離偵訊,甚至噴灑殺蟲劑及要求篩檢等不必要的保護措施皆出籠。此舉不僅顯示相關部門對愛滋病正確的傳染途徑並不了解,也給社會大眾做了錯誤的示範,陳建仁署長亦請內政部及法務部加強警察人員、法警、檢察官等相關人員之愛滋病衛生教育訓練。

目前現行部分法令規定的限制,使戒治所、老人安養機構、遊民收容所等機構將愛滋感染者排拒在外,造成感染者流離失所,此種社會的歧視感,容易造成感染者無助與不堪後產生報復心態,到處散佈愛滋病毒,結果造成更大的社會問題-感染人數不斷攀升,無助於防治工作的推展;衛生署署長陳建仁感慨的表示,請各部會摒棄「鄰比情結(Not in my back yard)」的本位主義思維,視國家及政府為一體,主動檢討修正相關法令或規定,給予應有的就學、就醫、就業權,不要用歧視的眼光看待愛滋感染者,使他們能獲得社會更多的照顧及關懷,政府各單位尤應努力做為各界楷模,積極實踐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第六條之一規定「對於感染者的人格與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不得予以歧視,拒絕其就學、就醫、就業或予其他不公平之待遇」。

  陳建仁署長再次強調愛滋病的傳染,經由不安全性行為、共用針頭等血液感染及母子垂直感染,並不會經由未損傷的皮膚侵入人體,一般日常生活的牽手、擁抱、共餐、共用馬桶、游泳、上課等都不會傳染愛滋病,而且,自從何大一博士研發了對愛滋感染者之雞尾酒療法後,我國是目前國際上唯一完全免費提供該藥物予愛滋感染者的國家。自民國八十六年開始引用以來,無論感染者或發病者對壓抑其體內之病毒量效果顯著,且可延緩發病及死亡,感染者幾乎可與一般人一樣過正常之生活,請給愛滋感染者更多的尊重及空間。

 

發佈日期 2004/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