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肝保肝 健康起飛


根據民國九十年衛生統計資料顯示,慢性肝病及肝硬化高居台灣地區十大死因第六位,而肝癌更高居台灣地區癌症死亡原因的第二位,其中有很大部分是由B型肝炎病毒所引起,造成台灣每年有超過一萬人為此喪失寶貴生命,其影響至為巨大,因此不論是衛生署或民間團體無不將B型肝炎的防治視為重要課題。

B型肝炎主要由體液血液、經過親密接觸或輸血、注射等途徑而傳染,因此,打針、血液透析、針灸、刺青、紋眉、穿耳洞、共用牙刷或刮鬍刀、及性行為都有可能傳染B型肝炎。此外,如果孕婦是B型肝炎帶原者,在分娩時也可能將病毒傳染給新生兒,因此,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呼籲育齡婦女應做B型肝炎篩檢,作為懷孕後嬰兒出生預防接種之依據。

B型肝炎感染後不一定有症狀,所以需仰賴抽血結果作診斷的依據。如果血液中之B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持續六個月以上呈陽性,則稱為帶原者;若表面抗體(Anti-HBs)呈陽性反應,則表示有免疫能力。若為B型肝炎帶原者,也不用太擔心,只要注意定期到醫院抽血檢驗或做超音波追蹤,千萬不可亂服成藥或偏方而增加肝臟負擔,避免過度勞累;切記不捐血,並避免與他人共用沾染過血液或體液污染的物品;帶原者的配偶或性伴侶若未感染B型肝炎,亦無抗體,應儘速接種B型肝炎疫苗;懷孕帶原婦女若血清中同時帶有s抗原與e抗原,其新生兒感染B型肝炎的機率約為90%,比僅帶有HBsAg之懷孕帶原婦女的新生兒機率高很多,因此,若e抗原陽性帶原者懷孕,應讓新生兒接種B型肝炎免疫球蛋白。

由於肝病可以說是台灣地區最常見的本土病,為消除此國病,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再次呼籲全民B型肝炎篩檢,愛肝保肝,健康起飛。

發佈日期 2002/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