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新聞報導「孕婦愛滋產檢 醫院要到2/1才開始 否則要自費」之議題


  有關媒體報導「孕婦愛滋產檢 醫院要到2/1才開始 否則要自費」議題乙案,本局回應如下:
  為了照顧全國婦女健康,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於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實施「孕婦免費全面篩檢愛滋計畫」,只要是居住中華民國境內的孕婦,皆可到相關醫療機構接受合併於孕婦產前檢查項目中的愛滋病毒免費篩檢。
  本項篩檢服務係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編列預算,委任健保局代收代付,由於醫療機構向中央健保局申請給付之電腦代碼作業需至二月方可建置完成使用,於1/1至1/31期間,疾病管制局為了即將臨盆之媽媽及寶寶的權益,無論是否具有健保身份,皆可至產檢的醫療機構接受免費愛滋病毒篩檢,民眾不須至衛生局所才可檢查,且亦無須自費接受篩檢。

 

發佈日期 200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