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傳染性肺結核病患應延遲搭機,違者處15萬元以下罰鍰


自96年7月1日起,「傳染性肺結核病患」應延遲搭乘八小時以上長途飛機,,「多重抗藥性(MDR)肺結核病患」則無論航程時間長短,均應延遲飛行計畫。違反者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6條,處以新台幣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5月底美國發生一名超級抗藥性(XDR)結核病患違規搭乘長途飛機,使得美國聯邦政府發出44年以來第一次的強制隔離令。這種漠視大眾衛生安全的行為,除了嚴重影響同機旅客的權益,也引起世界各國對於飛航公共衛生安全的高度關注。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自去年世界衛生組織(WHO)甫提出「傳染性肺結核病患應延遲搭機」的建議後,即著手準備「傳染性肺結核病患延遲搭機」政策的配套措施。目前,全台25縣市均已完成政策公告事宜。
結核病一直是台灣傳染病防治的重要疾病,高居國人主要死因第13位,因結核病死亡的個案為所有傳染病的首位。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自95年開始「結核病十年減半全民動員計畫」,全力推動結核病人都治(DOTS)計畫,藉由都治關懷員協助結核病人按時服藥、完成治療。該計畫執行迄今已具初步成效,95年度結核病個案數降低985人(結核病個案數6%),根據95年國人主要死因統計資料顯示,結核病標準化死亡率較前一年降低18%,下降幅度為國人主要死因之第一名。
疾管局呼籲,結核病不可怕,只要加入都治計畫按規定服藥,結核病是可以治癒的,傳染性肺結核病患雖然需延遲搭機,但是只要參加都治計畫(DOTS)正確按規定服藥,待不具傳染性後即可正常搭機健康再搭機,大家都安心,請大家共同配合「傳染性肺結核病患延遲搭機」政策,為全球防疫盡一份心力。

 

發佈日期 2007/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