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直接接觸受感染患者及遺體的感染風險最大,因此,醫護人員、確定病患之家人、朋友、親密接觸者、參與遺體處理的人員,以及雨林中直接接觸死亡動物的獵人,受到感染的風險將相對較一般人高許多。
有報告顯示痊癒病患之精液中仍有病毒,且可經性行為傳染。
伊波拉病毒感染後初期症狀包括突然出現高燒、嚴重倦怠、肌肉痛、頭痛及喉嚨痛等,接著出現嘔吐、腹瀉、腹痛、皮膚斑點狀丘疹與出血現象。重症者常伴有肝臟受損、腎衰竭、中樞神經損傷、休克併發多重器官衰竭。實驗室檢驗則發現白血球、血小板降低、凝血功能異常與肝功能指數上升。
不會;依目前資料,除非個案出現症狀,不然不會具有傳染力。
即時治療可提升病患存活率。任何人士若曾經去過伊波拉病毒感染疫情流行地區,或是曾經接觸疑似或確定病例,並且已經開始出現症狀,就應立即就醫。醫療人員發現疑似病例應立即通報,並採取適當感染控制措施,且在等候檢驗結果時就應隔離病人。
建議預防方式包括:
一、在流行地區,避免接觸或食用果蝠、猿猴等野生動物。如需接觸動物則應戴手套及穿著合適衣物(如長袖衣物)。食用動物製品(血液或肉)前應煮熟。
二、避免直接接觸被感染者之血液、分泌物、器官、精液或可能被污染的環境。如需照顧病患則應佩戴手套及合適的個人防護裝備。因目前證據無法排除藉由性行為傳染的風險,WHO建議所有病患及其性伴侶應接受衛教諮詢並被發放保險套;男性病患於出現症狀後12個月或直到兩次精液檢驗結果陰性前應避免各種性行為,或全程使用保險套。男性病患應於症狀出現後3個月檢驗精液,如檢驗結果陽性,應持續進行每個月檢驗,直到間隔1週之兩次檢驗結果陰性。直到精液檢驗陰性前,應落實手部及個人衛生,且處理及丟棄保險套時,需避免接觸到精液。病患屍體應於24小時內入殮並火化。
因疾病初期症狀較不具專一性,醫護人員照護所有病患需提高警覺並佩戴標準防護裝備,實施感染管制措施,包括洗手、呼吸道衛生、避免體液噴濺等。針對疑似/確定伊波拉病毒感染病人之醫療照護工作人員個人防護裝備,除應穿著連身型防護衣並穿戴N95等級以上口罩、防護面罩、雙層手套、防水長筒鞋套等外,若遇個案有嘔吐、腹瀉或出血等症狀時,應加穿防水圍裙,避免直接接觸個案之血液及體液。且優先將病人收置於負壓隔離病室等,提升醫療照護工作人員防護層級。
相關感控措施及個人防護裝備使用詳見「醫療機構因應伊波拉病毒感染及馬堡病毒出血熱之感染管制措施指引」。
疾病管制署已建立伊波拉病毒的檢驗方法,包括病原體分離與鑑定、核酸檢測、抗體檢測、組織切片免疫化學染色等。
國外已有核准預防EBOV感染疫苗(如Ervebo®);BDBV及SUDV雖無核准疫苗,但有多種候選疫苗(如rVSV-BDBV、ChAdOx1 BDBV等)持續發展中。
可查詢疾病管制署網頁>國際旅遊與健康>國際疫情及建議等級,取得目的地國家最新疫情資訊。
如民眾前往疫情發生國家及鄰近國家時應提高警覺,並注意個人衛生及手部清潔,避免接觸或食用果蝠、猿猴等野生動物。如需接觸動物則應戴手套及穿著合適衣物(如長袖衣物)。食用動物性食品(血液或肉)前應煮熟。另也應避免接觸疑似感染者或其屍體。
自發生伊波拉病毒感染疫情地區回國的旅客,應於入境時,主動至疾病管制署檢疫站報到,並配合入境後自主健康管理21天,如出現相關症狀,請立即佩戴口罩,並撥打防疫專線1922,由地方衛生單位協助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