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流感疫苗接種作業自9月下旬起陸續展開


秋意漸濃,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為照顧65歲以上長者及2歲以下幼兒等流感高危險群,降低其於國內每年冬季之流感流行期間,因罹患流感導致嚴重併發症及須住院治療之機率,94年度續以採購流感疫苗提供該等對象接種。另亦考量SARS之可能發生時間與流感流行季節相當,為避免醫院的醫護等工作人員及衛生等單位之第一線防疫人員,因感染流感所致之發燒等症狀,引起臨床診斷之混淆,影響醫療、衛生系統之健康照護及防疫工作;同時為因應亞洲地區爆發之禽流感疫情,預防雞、鴨、鵝、豬等禽畜之養殖、運送、屠宰、活體屠宰兼販賣、化製等相關人員,有引發人、禽流感病毒基因重組,產生新型病毒之危機;因此,上述對象今年仍由政府提供疫苗實施接種。

疾病管制局表示,前述對象接種所需疫苗94年度合計約215萬劑,由國內外3家製造廠供應。而各接種對象之實施時間,繼9月19日起接種之醫護及防疫等對象後,將於9月26日展開2歲以下幼兒(92年9月1日至94年4月30日出生滿6個月以上者)之接種作業,而65歲以上老人(民國29年12月31日前(含)出生者)、機構與罕見疾病患者及禽畜工作人員等則於10月3日起實施。疾病管制局提醒,符合接種資格之對象,請於指定期間,攜帶相關證件,至各地衛生所或合約醫院診所完成接種,以達預防效果。有關各縣市辦理幼兒、老人接種作業的合約院所,屆時將於疾病管制局之網站公布(網址:http://www.cdc.gov.tw),或可洽所在地衛生局、所查詢(各縣市衛生局之流感諮詢專線如附表)。

流感疫苗的保護效果除需視當年使用的疫苗株與實際流行的病毒株型別是否相符外,且因每年流行的病毒型別不一定相同,其保護力於接種4~6個月後可能下降,故每年均需接種1次。而我國使用之流感疫苗,均係依世界衛生組織每年對北半球建議更新之病毒株組成,近年來均包含3種不活化病毒,即2種A型(H1N1及H3N2)、1種B型。94年度使用之疫苗係適用於2005-2006年,每劑疫苗之抗原成分含A/New Caledonia/20/99(H1N1)-like virus、A/California/7/2004(H3N2)-like virus、B/Shanghai /361/2002-like virus,與前一年相較,主要為A型(H3N2)之病毒株不同於93年之A/Fujian/411/2002(H3N2)-like virus。

流感疫苗是相當安全之不活化疫苗,可與其他疫苗分開不同部位同時接種,或間隔任何時間接種。因此,如年齡已滿6個月以上者,經醫師評估,並無對蛋之蛋白質(Egg-protein)或疫苗其他成份過敏、過去注射流感疫苗未曾發生嚴重不良反應、亦無發燒或急性病症等不適合接種等狀況,均可接種;但如為孕婦,是否接種,則由醫師評估。另針對少部分寶寶可能滿6個月還沒吃過雞蛋,家長或醫師無法判斷,專家建議,醫師可先行評估,除幼兒有特殊過敏體質、家族中有人對雞蛋過敏或過去施打疫苗曾有過敏反應及發燒或嚴重疾病,其餘應可接受流感疫苗注射,同時亦建議,接種流感疫苗後,應先留在醫療院所觀察半小時無恙後再離開,以應發生率極微過敏反應個案之即刻處理。

由於台灣歷年的流感疫情,多自11月下旬開始升溫,至聖誕節進入高峰,一般持續至農曆春節,流行期可能延長至隔年2、3月;而流感疫苗一般於接種2週後才能達到充足的保護力。幼兒若是初次接種,必須接種2劑,2劑應間隔1個月以上(過去已接種過流感疫苗,今年接種1劑即可)。為讓寶寶在流行季前完成接種,達到保護效果,疾病管制局呼籲,自9月26日起,請家長儘速安排時間,帶寶寶前往衛生所或合約之醫院診所接種。另由於目前各大醫院對於預防接種之服務,多於小兒科門診或其健兒門診,請於接種前洽詢該院之健兒門診或專辦幼兒流感接種的時間,按時前往。而幼兒接種的收費,比照現行幼童常規預防接種,除疫苗免費外,其餘掛號、診察費等,得依各縣市所定之收費標準收取,接種時應攜帶兒童健康手冊及健保IC卡,以應寶寶接種資料登錄之需。至於65歲以上老人及罕見疾病患者,則比照93年度,除掛號費須自付外,疫苗及診察費均由政府負擔。

接種流感疫苗後48小時內,少數的人可能發生注射部位疼痛、紅腫,發燒、倦怠的輕微反應,但一般均於接種後1、2天內恢復,嚴重的副作用則極少發生。另外民眾或醫師如遇疑似接種後持續發燒、嚴重過敏反應如呼吸困難、氣喘、心跳加速等特殊反應,應立即就醫並通報當地衛生單位,疾病管制局將會協調相關機關,同時邀集專家,協助儘速釐清病因。

發佈日期 2005/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