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月16日(星期日)起,衛生所也可以買到實名制口罩


自2月16日(星期日)起,增加可以購買實名制口罩的303家衛生所(如附件),購買規定同現行方式,如下:

  1. 每張健保卡每次購買2片口罩,售價10元,每隔7日後,才能重新再購買。(於前次購買日再加7日才可以再購買,例如:2月16日購買2片,下次需至2月23日後才可再買,以此類推)。
  2. 為分散購買人潮,身分證字號末碼雙號者可於每週二、四、六購買,單號者可於每週一、三、五購買,週日則不限定身分證字號,開放全民皆可購買。(0為雙號)。
  3. 兒童口罩僅限12歲以下(民國97年[含]後出生者,不分月、日)兒童健保卡購買,13歲以上健保卡僅能購買成人型口罩。
  4. 持上述12歲以下兒童健保卡的民眾,可以依需求擇一選擇購買成人型口罩或兒童口罩。
  5. 每人每次限代持一張健保卡受託購買(如自己不購買,每次仍僅可代持一張健保卡),並依前開說明一~四規定購買。
  6. 未具健保加保資格之外籍人士,得以居留證,比照前開說明一~五規定購買。

發佈日期 202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