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發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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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進入本公告所示場所應佩戴口罩,並自112年8月15日起生效 | 2023/8/15 |
【公告】廢止「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所為之隔離措施、第五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四款規定所為之檢疫措施案件裁罰基準」 | 2023/7/3 |
【公告】廢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醫院陪探病管理措施裁罰規定 | 2023/5/3 |
【公告】廢止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對象應遵守及注意事項 | 2022/10/3 |
【公告】修正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對象應遵守及注意事項 | 2021/7/23 |
【公告】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對象應遵守及注意事項 | 2020/4/13 |
【公告】具有中央健康保險署防疫口罩管控系統(VPN)之全民健康保險特約藥局應配合執行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實名制口罩配銷作業 | 2020/2/19 |
【公告】具有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旅遊史者,於入境日起應進行14日居家檢疫,期間不得外出,亦不得出境,並應提供詳實之聯絡資料及配合必要之關懷追蹤機制,自即日生效。 | 2020/2/7 |
【公告】新增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 | 202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