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接種行政實務


屬於公費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實施對象之民眾,免付疫苗、接種診察費(已內含於政府補助接種院所之處置費)。
最後更新日期 2024/2/17
各縣市提供公費COVID-19疫苗接種服務的醫療院所,由於現階段疫苗是提供第一優先的醫護人員接種,所以接種地點以醫院為主,詳細資料,可至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COVID-19防疫專區-COVID-19疫苗」查閱。未來政府也會依疫苗的供應情形及實施對象的順位與人數,分階段逐步擴增,相關資訊也會公布在疾管署的網站,提供查閱。
最後更新日期 2021/3/21
公費COVID-19疫苗之接種對象,政府是按照「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研訂之實施對象優先序及可取得之疫苗數量逐序開放。針對無法以年齡別判斷之特定類別對象,可透過健保卡查詢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確認是否符合公布之接種身分。
最後更新日期 2021/3/21
公費COVID-19疫苗實施對象接種所需證件,依其所屬類別,略有差異,詳請參閱「110年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之「附件 6 COVID-19疫苗接種對象接種所需證件及費用」。
最後更新日期 2021/3/21
醫療院所辦理民眾公費COVID-19疫苗接種服務,由政府提供每劑次100元處置費。有關接種處置費之申報及核付,請參閱「110年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第7頁。
最後更新日期 2021/3/23
  • 於國外接種世界衛生組織(WHO)核發 EUL之COVID-19疫苗種類[AZ、Moderna、Pfizer/BioNTech、Janssen、Sinopharm(中國國藥)、Sinovac(中國科興)、Bharat、Novavax],可於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NIIS)採取補登,亦視為有效劑次,於國外未完成接種者,返國後依我國核准使用之疫苗接種期程、間隔完成後續劑次,且依當時國內開放接種對象與提供之疫苗進行接種。若於國外已經接種一劑國內未核准使用之COVID-19 疫苗,建議與前一劑至少間隔28天以上。
  • 於國外接種非WHO核發EUL之COVID-19疫苗,無論是否完成接種,皆視同未接種,建議與國外接種最後一劑至少間隔28天以上,再接種我國核准使用之疫苗。
最後更新日期 2022/5/4
  • 於國外接種世界衛生組織(WHO)核發EUL之COVID-19疫苗種類[AZ、Moderna、Pfizer/BioNTech、Janssen、Sinopharm(中國國藥)、Sinovac(中國科興)、Bharat、Novavax],可前往就近之衛生所或健康服務中心於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NIIS)採取補登,亦視為有效劑次,已完成接種劑次者,不需再追加接種。
  • 如於國外完成第1、2劑基礎劑接種,並於衛生所或健康服務中心完成兩劑基礎劑補登者,如接種間隔已滿12週(84天)且滿18歲,則自第21期起可於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台預約接種追加劑。若於國外僅接種第1劑基礎劑,於衛生所或健康中心完成1劑補登後,可至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安排或指定合約醫療院所,以及隨到隨打等地點預約或依序接種第2劑。
  • 於國外接種非WHO核發EUL之COVID-19疫苗,無論是否完成接種,皆視同未接種,建議與國外接種最後一劑至少間隔28天以上,再接種我國核准使用之疫苗。
最後更新日期 2022/5/4
於國外接種接種世界衛生組織(WHO)核發EUL之COVID-19疫苗種類[AZ、Moderna、Pfizer/BioNTech、Janssen、Sinopharm(中國國藥)、Sinovac(中國科興)、Bharat、Novavax],雖可於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NIIS)採取補登,但不納入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包含國際預防接種證明書、預防接種紀錄卡及數位證明)劑次。因此,補登接種紀錄之民眾,應妥善保存國外接種證明或接種紀錄,俾作為後續醫療諮詢或查核之依據。
最後更新日期 20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