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COVID-19死亡個案請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進行採檢及通報(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499號)


各位醫界朋友,您好: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表示,為有效運用醫療及公衛資源,且國內COVID-19疫情已逐漸平穩,針對到院前死亡或急診死亡個案,醫療機構/醫師應先評估符合病例定義,再進行採檢及通報等相關作業。依現行「COVID-19公費檢驗適用對象」條件,除住院者、住院陪病者及探病者、長照機構住民等對象外,需符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或經醫師評估需採檢者,其檢驗費用方可由公費支應。

指揮中心並表示,針對經上述評估仍有採檢必要之疑似COVID-19死亡個案,其檢驗方式應以核酸檢驗(含快速核酸)為主,以利死因判定及掌握與監測國內疫情嚴重程度。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相關防疫措施將依防疫需求隨時更新並公布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

發佈日期 2023/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