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專家諮詢會議決議,參照國際最新建議擴大單株抗體與免疫調節劑建議使用對象(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461號)


各位醫界朋友,您好:
我國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感染臨床處置暫行指引(如附件)建議可依照病患病程與嚴重度,對不需用氧病患且有重症風險因子者給予單株抗體,需用氧病患則除dexamethsone外可併用免疫調節劑tocilizumab或baricitinib。近日國內疫情趨緩,為發揮藥物最大效果,專家會議決議參照實證擴大上述藥物建議使用對象:

1.    單株抗體Casirivimab + imdevimab或Bamlanivimab + etesevimab兩種組合。適用對象為:
―具以下任一風險因子,未使用氧氣且於發病十天內之≧12歲且體重≧40公斤病患;
―風險因子包括:年齡 ≧ 65歲、糖尿病、慢性腎病、心血管疾病(含高血壓)、慢性肺疾、BMI ≧25(或12-17歲兒童BMI超過同齡第85百分位)、懷孕、其他影響免疫功能之疾病或已知重症風險因子等。

2.    參照世界衛生組織(WHO)使用建議與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緊急使用授權核准條件,建議tocilizumab可與dexamethasone合併用於嚴重肺炎以上(未使用吸氧治療下SpO2≦94%、需使用吸氧治療、高流量氧氣或非侵襲性呼吸器、使用機械式呼吸器或ECMO)之病患;或與dexamethasone + remdesivir 合併用於未使用吸氧治療下SpO2≦94%、需使用吸氧治療、高流量氧氣或非侵襲性呼吸器之病患,不受入院天數、是否入住加護病房與發炎指數之限制。

3.    建議baricitinib可與dexamethasone,或dexamethasone + remdesivir合併用於需使用高流量氧氣或非侵襲性呼吸器但未插管,同時發炎指數上升(CRP ≥ 7.5 mg/dL)之病患,不受入院天數與是否入住加護病房之限制。另參照最新實證結果,病患若無法使用baricitinib,可使用tofacitinib 10mg口服每日兩次,至多14天。

COVID-19專家諮詢會議建議,依病患嚴重程度給予適當治療,可使現有醫療資源做最妥適應用並降低病患死亡率。目前我國社區疫情雖趨於緩解,疾病管制署提醒醫師仍須保持警覺,對所有疑似症狀個案均須懷疑是否為SARS-CoV-2感染。如發現符合通報條件之個案,請參閱疾病管制署『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個案處理流程 』 進行通報及採檢,並落實相關感染管制與個人防護措施。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診療相關資訊將隨時依防疫需求與最新文獻證據更新並公布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
 

發佈日期 202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