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COVID-19疫苗學生校園接種作業問答輯


校園接種作業實施對象:我國國小滿6歲學生 、國中、高中 、五專一至三年級、 特教學校、實驗教育、中正預校、大學附設七年一貫制、少年矯正學校及輔育院 、境外臺校、外僑學校學生 以及自學學生 。
包含下列對象:
  1. 註冊為我國國小學生 (含境外臺校 、外僑學校但不含補校 ),年齡滿 6歲之學生。
  2. 註冊為我國國中學生 、中正預校、大學附設七年一貫制 (含境外臺校 、外僑學校 ,但不含補校 )。
  3. 註冊為我國高中 、 五專 1-3年級 學生 (含進修部學生與境外臺校 、外僑學校 )。
  4. 少年矯正學校及 少年觀護所 學生,以及屬「中途學校 -在園教育」性質之兒童及少年安置(教養)機構學生。
  5. 依據 107年 1月 31日公布「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所稱之自學學生。
最後更新日期 2022/4/22
自學學生具學籍者參照學生集中接種模式,由學校通知接種事宜 。 如無法到校接種及未具學籍者參照學生未能於校園集中接種模式,請家長(監護人或關係人)陪同學生/青少年至地方政府衛生局指定之合約醫療院所完成疫苗接種。
最後更新日期 2022/4/22
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 之工作人員及 18歲以上受照顧者已列為COVID-19疫苗第五類對象 。
現階段滿6歲至 17歲 (含 )學生 之校園接種作業以 「中途學校 -在園教育」性質之兒童及少年安置(教養)機構學生 為實施對象,其餘未列入者, 得以註冊為我國國小、國中、高中、五專 1至 3年級學生身分認定符合該計畫學生實施校園接種作業對象。
最後更新日期 2022/4/22
是的,註冊為國小 (滿 6歲 )至國高中學生皆為 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對象,主要原因為學生 是 COVID-19高傳播族群,透過學校集中施打可達到較高群體免疫效果,並間接保護老人、幼兒等高風險族群。因此,外僑學校學生,當然亦為接種對象;地方政府應通知轄區外僑學校疫苗施打相關事宜,對於願意配合預防接種之外僑學校,亦應協助辦理 COVID-19疫苗施打作業。
最後更新日期 2022/4/22
境外臺校學生於計畫執行期間,請家長(監護人或關係人)陪同學生/青少年至地方政府衛生局指定之合約醫療院所完成疫苗接種。
最後更新日期 2022/4/22
請家長(監護人或關係人)陪同學生/青少年至地方政府衛生局指定之合約醫療院所完成疫苗接種。
最後更新日期 2022/4/22
比照本國學籍滿6歲至17歲(含)以下不具本國學籍之青少年,請家長(監護人或關係人)陪同學生/青少年至地方政府衛生局指定之合約醫療院所完成疫苗接種。
最後更新日期 2022/4/22
不是 ,學生接種 COVID-19疫苗,是採自願且需經 家長 (監護人 /關係人 )同意方式辦理。只有 家長 (監護人 /關係人 )在「 COVID-19疫苗接種通知說明及意願書」上簽選同意且簽名之學生,才予以施打疫苗,未經 家長 (監護人 /關係人 )同意者不予接種。
最後更新日期 2021/9/16
COVID-19疫苗需接種兩劑,兩劑接種作業皆需請家長 (監護人 /關係人)同意並簽署意願書。同意並簽署意願書。
最後更新日期 2021/9/16
五專校內17歲(含)以下專四及專五學生,請家長(監護人或關係人)陪同學生/青少年至地方政府衛生局指定之合約醫療院所完成疫苗接種;如因特殊原因,可與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一併安排校園集中接種作業。
最後更新日期 2022/4/22
本階段考量校園接種對象之集體接種作業,跳級至大學就讀者,請家長(監護人或關係人)陪同學生/青少年至地方政府衛生局指定之合約醫療院所完成疫苗接種 。
最後更新日期 2022/4/22
可以 。 註冊為我國國小(滿6歲)至國高中 /職及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皆為 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對象,主要原因為學 生是 COVID-19高傳播族群,透過學校集中施打可達到較高群體免疫效果,因此雖超過 18歲,亦為接種對象。
最後更新日期 2022/4/25
無需付費 。請攜帶健保卡 ,接種第二劑疫苗時請攜帶「 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
最後更新日期 2022/4/22
校園集中接種作業係由衛生所或合約院所等專業醫療團隊入校提供接種服務,且在疫苗接種前必須先經醫師的詳細評估診察,以確認個案身體健康狀況,以及是否有疫苗使用禁忌症等,再決定可否接種,安全性與自行前往醫療院所接種相同。
最後更新日期 2022/4/22
可以。本疫苗與其他疫苗可同時分開不同手臂接種,亦可間隔任何時間接種,以利接種後反應之判別
最後更新日期 2022/4/22
可以。具接種意願但無法於指定日接種之學生,學校提供接種通知單,請家長(監護人或關係人)陪同學生/青少年至地方政府衛生局指定之合約醫療院所,免費接種COVID-19疫苗。完成接種後將通知單回條提供學校進行記錄,以掌握學生接種情形
最後更新日期 2022/4/22
若學校已完成集體接種作業,請家長(監護人或關係人)陪同學生/青少年至地方政府衛生局指定之合約醫療院所完成疫苗接種。若學校尚未完成集體接種,請家長(監護人/關係人)向學校校護或導師提出「COVID-19疫苗接種通知說明及意願書」修改,即可於學校集體接種時完成接種。
最後更新日期 2022/4/22
接種當日,校方班級導師 /帶隊老師將「 COVID-19疫苗學生接種評估暨意願書 」分發予接種學生,以供接種單位比對,接種時,協助再確認學生身分。接種單位於學生接種後,依次回收學生之「 COVID-19疫苗學生接種評估暨意願書 」,以作為接種作業完成的確認證明。
最後更新日期 2022/4/22
家長欄位對象以學生之法定代理人為原則,法定代理人若無法簽署,由監護人填寫,監護人若無法簽署則由關係人填寫,並註明關係人之身分。
最後更新日期 2022/4/22
COVID-19疫苗為國內緊急授權使用之產品,目前 COVID-19疫苗接種意願書,具有立意願書人欄位並應填寫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號或護照號碼,針對學生之接種意願書,立意願書人改為家長 (監護人 /關係人 ),並比照一般COVID-19疫苗接種意願書之所需資訊要求。
最後更新日期 2022/4/22
  • mRNA COVID-19疫苗可以使用在大多數慢性心血管疾病史之患者,包括冠狀動脈疾病、心肌梗塞、穩定性心臟衰竭、心律不整、風濕性心臟病、川崎氏症、大多數先天性心臟病、和植入式心臟裝置者。對於這些病患,接種mRNA 疫苗不建議採取額外特別的措施。而目前沒有資料顯示有心血管疾病史者接種mRNA 疫苗後發生心肌炎或心包膜炎的風險高於㇐般人群
  • 目前仍無證據證實具這些病史的患者,接種COVID-19 mRNA 疫苗後,發生心肌炎或心包膜炎的風險會增加,但接種前仍需謹慎評估。這些患者接種疫苗時,應被詳細告知接種疫苗後要注意的症狀,必要時安排在接種疫苗後幾天回診,以篩檢相關的症狀或病徵。對於評估當下心臟仍在發炎者,建議暫緩接種mRNA 疫苗,或考慮使用其他疫苗(如病毒載體疫苗、蛋白質次單元疫苗)。
最後更新日期 2022/4/22
有以下疾病史的人接種mRNA COVID-19疫苗前應先諮詢心臟科醫師,以了解接種的最佳時間以及是否建議採取任何其他預防措施:
1.發炎性心臟疾病,例如心肌炎、心包膜炎、心內膜炎
2.急性風濕熱
3.12-29歲擴張型心肌病變患者
4.複雜或嚴重的先天性心臟病,包括單一心室(Fontan)循環
5.急性失代償性心臟衰竭
6.心臟移植患者
 
最後更新日期 2022/4/22
接種疫苗後28天內注意是否出現以下症狀:胸痛、胸口壓迫感或不適症狀、心悸、暈厥、呼吸急促、運動耐受不良(例如走幾步路就會很喘、沒有力氣爬樓梯)等,尤其是接種疫苗後一週內,若出現上述任一症狀時應立即就醫。
接種疫苗如果沒有上述症狀,可以繼續進行日常活動,不需要刻意避免劇烈運動。本身有潛在心臟功能障礙的人,若在疫苗接種後出現新的症狀、或原有症狀惡化,應立即就醫。
最後更新日期 2022/4/22
  • 首先此類病患應轉介給心臟科醫師做進㇐步評估和診療,找尋COVID-19 疫苗接種以外造成心肌炎/心包膜炎的可能原因;並進行後續的追蹤。
  • 接種 mRNA COVID-19 疫苗後發生心肌炎或心包膜炎的患者,若已排除其他原因、疑似心肌炎/心包膜炎與疫苗相關,建議可與醫師充分討論下,於心肌炎/心包膜炎病況改善後,衡量SARS-CoV-2 罹病風險仍在,為減少COVID-19 疾病或重症風險之利益權衡下,考慮以其他平台之疫苗(如病毒載體疫苗、蛋白質次單元疫苗)進行第二劑的接種。要注意的是,BNT 疫苗及Moderna 疫苗皆是mRNA COVID-19 疫苗,因此不建議在任㇐ mRNA COVID-19 疫苗接種後發生心肌炎/心包膜炎的患者,第二劑以另㇐種廠牌的mRNA COVID-19 疫苗接種。唯現今尚欠缺完整資訊明白此類個案,第二劑接種其它疫苗平台COVID-19 疫苗後之相關風險。
最後更新日期 2022/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