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於二月起至今陸續發現四起於幼稚園、國小出現之水痘聚集事件,病例分別出現在台北縣五股鄉、樹林市及新竹市。水痘是一種兒童期的高傳染性疾病,好發於二至八歲的孩童,盛行季節為每年冬季及早春。過去水痘係屬報告傳染病,但自88年6月23日傳染病防治法通過後,水痘列為第三類法定傳染病,依法必須通報。
水痘是由水痘皰疹病毒所引起的急性發疹性疾病,主要是經由接觸或飛沫傳染。潛伏期約十四天,一般在發疹前兩天到出疹全部結痂(約五天)的期間都具傳染力。出疹前有發燒、倦怠、食慾不振、頭痛等類似感冒症狀,發疹時皮膚出現紅色的疹子,然後形成水珠樣的水泡,再轉為膿胞,最後結痂乾掉。水痘傳染性極高,在未具有免疫力的小孩,如接觸水痘患者,約80-90%會受感染;正常的兒童罹患水痘以後,大多會自行康復,但少部分患者因免疫力生成不成熟或有缺陷時,其水痘感染並不易痊癒進而產生併發症,如肺炎、腦膜炎、皮膚及軟組織感染。而感染水痘復原後,病毒會留在患者的背根神經節細胞進入不活動期,約有10~20%的患者會因病毒再活化,於皮膚上出現具疼痛感的水泡樣皮疹,即所謂的帶狀疱疹。若懷孕早期感染水痘,引起胎兒發育缺陷的機率達2.3%。
為了您及幼兒或顧及大眾的健康,疾病管制局提出以下避免水痘上身之準則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