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5年8月10日(含)起,我國提供公費施打的肺炎鏈球菌疫苗有20價結合型(PCV20)及21價結合型(PCV21)兩種。
| 接種對象 |
接種建議 |
65歲以上長者
55-64歲原住民
19-64歲IPD高風險對象*1 |
20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20)或21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21) |
- 從未接種13或15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15)/20/21及23價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PPV23)者,接種1劑PCV20或PCV21。
- 曾經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者,依下列原則接種:
(1) 僅接種 PPV23 且間隔至少 1 年者,接種1劑PCV20或PCV21。
(2) 僅接種 PCV13/15 且間隔至少 1 年者(IPD 高風險對象或 65 歲以上「機構住民」及「洗腎患者」間隔至少 8 週),接種1劑PCV20或PCV21。
- 如已接種「PCV13/15及PPV23」或PCV20或PCV21,代表已完整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無需再接種PCV20或PCV21*2。
〔註〕
- *1高風險對象定義:脾臟功能缺損、先天或後天免疫功能不全、人工耳植入、腦脊髓液滲漏、「一年內」接受免疫抑制劑或放射治療的惡性腫瘤及器官移植者。
- *2針對19至64歲IPD高風險對象,如於65歲前完整接種PCV13/15及PPV23,可於滿65歲(含)且與前劑間隔滿(≧)5年後,再追加接種1劑PCV20或PCV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