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三年元月一日起,水痘疫苗納入嬰幼兒常規預防接種項目


為落實政府「關心幼兒健康,加強幼兒福利」政策,疾病管制局自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起提供九十二年一月一日以後出生且年滿一歲的幼兒免費接種水痘疫苗。該局期望藉由實施幼兒水痘疫苗接種政策,保護幼兒,預防水痘之感染及傳染,避免幼兒罹患水痘可能導致嚴重之合併症,同時減少國家醫療費用支出及照護者負擔之社會成本。

根據2000~2002年健保資料估計,台灣地區一年平均約有14萬名左右的水痘門診病例,約有2000名因水痘及其併發症住院。在門診病例部分,以10歲以下兒童為主約占80%,發生率以0-4歲嬰幼兒最高,為每十萬人口4000例左右;在住院病例部分,10歲以下兒童所佔比例稍低約為50%,20歲以上成人則約占40%,相對於門診僅占10%左右而言,成人感染水痘有較高比例發生併發症而需住院治療。在月份別部分,不論門診或住院病例,均以冬、春兩季病例數較多。

水痘是一種病毒性且具高傳染力的疾病,經由接觸或飛沫傳染,好發於二到八歲的孩童。過去水痘係屬報告傳染病,但自88年6月23日傳染病防治法通過後,水痘列為第三類法定傳染病,依法必須通報。正常的兒童罹患水痘以後,大多會自行康復,但少部分患者仍會有續發性細菌性感染與腦炎等併發症的危險。為避免幼兒罹患水痘可能導致嚴重之合併症,同時減少國家醫療費用支出及照護者負擔之社會成本,預防水痘的傳染實有其必要性。感染水痘復原後,病毒會留在患者的背根神經節細胞進入不活動期,約有10~20%的患者會因病毒再活化,於皮膚上出現具疼痛感的水泡樣皮疹,即所謂的帶狀?疹。若懷孕早期感染水痘,引起胎兒發育缺陷的機率達2.3%。水痘的預防,不外乎感染者的隔離治療或是施予預防接種。接種水痘疫苗是預防水痘的最直接、有效和最經濟的方法,同時也能夠有效減低孩童及成人因感染水痘所帶來的嚴重合併症。

衛生署預防接種諮詢委員會經由審慎評估疾病之嚴重度、後遺症及公共衛生之社會成本、醫療成本等因素,更基於我國疾病監測結果及臨床實驗室發現的個案,並考量國內水痘的發生率仍高及對照護者造成相當的負擔,社會成本大,且疫苗預防效果佳,並可預防帶狀?疹等,建議優先爭取經費將水痘預防接種列入嬰幼兒常規免費預防接種項目。自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起提供九十二年一月以後出生且年滿十二個月以上的幼兒免費接種水痘疫苗。疾病管制局提醒家中有符合接種資格幼兒的民眾,攜帶兒童健康手冊(內附預防接種紀錄表)至全國各地衛生所(室)及各縣市預防接種合約醫院診所完成接種。

PublishTime 200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