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病原
發熱伴血小板減少綜合症(Severe Fever with Thrombocytopenia Syndrome, SFTS)的致病原是白纖病毒科(Phenuivirudae)班陽病毒屬(Banyangvirus)之病毒,即「發熱伴血小板減少綜合症病毒 (Severe Fever with Thrombocytopenia Syndrome virus, SFTSV)」,是外有脂質包膜的單股 RNA 病毒。

流行病學
(一)中國大陸自2010年10月起監測發熱伴血小板減少綜合症之流行情形,依據該國文獻,2011至2021年全國27個省有18,902位確診病例,主要分布於中部之山東、江蘇、安徽、河南、湖北、浙江及遼寧等地區。日本則自2013年起有SFTS病例報告,截至2024年約有近千例確診病例,其中約有100例死亡個案,致死率約為10%,病例主要分布於西部及南部。南韓亦自 2013 年起開始有 SFTS 病例,2019 年當年度累計有 223 位確診病例,其中 41 例死亡個案,致死率為 18.4%,病例以北部江原道及京畿道為多。我國於2019年11月5日首度於通報登革熱疑似病例之住院病患血液中,檢測出SFTSV,其病程符合SFTS,為我國首例SFTS確診個案,但個案後因肺炎合併多重器官衰竭病逝。
(二)臺灣病例概況
臺灣流行概況詳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統計資料查詢系統」。

傳染窩
蜱蟲為SFTSV主要的傳播媒介,以長角血蜱(Haemaphysalis longicornis)及微小扇頭蜱(Rhipicephalus microplus)為主要傳播媒介,常見宿主包括牛、羊、豬、貓、狗、鼠和禽類等,可寄生在家畜或寵物的體表,另候鳥攜帶蜱遷徙亦為傳播途徑之一,遷徙路徑涵蓋臺灣北部。

傳染方式

(一)蜱蟲主要棲息於草叢、樹林等野外環境,發熱伴血小板減少綜合症的病媒主要是長角血蜱(Haemaphysalis longicornis)及微小扇頭蜱(Rhipicephalus microplus),4月至10月為蜱蟲活動季節,蜱蟲伺機攀附到經過的動物、寵物或人類身上,人類是遭帶有SFTSV的蜱蟲叮咬而感染。
(二)可透過直接接觸急性期、末期或死亡病患之血液、體液或呼吸道飛沫顆粒而導致感染。


潛伏期
潛伏期約7至14天。

可傳染期
發熱伴血小板減少綜合症之感染須經由攜帶SFTSV之蜱蟲叮咬,但有相關病例報告顯示,可持續於患者發病後之2至3週於血液檢體檢測出病毒核苷酸。為掌握可能有感染風險之接觸者,可傳染期定義為自發病起21天內或發病起至血清檢體PCR檢驗結果為陰性;若於可傳染期間,醫護人員或接觸病患者,未穿著/配戴適當防護裝備,直接接觸病人之血液、體液或呼吸道飛沫顆粒,將有感染風險。

感受性及抵抗力
所有年齡層的人皆具易感受性,但依中國大陸、日本及韓國流行病學顯示高危險族群為從事農業工作者及年老族群;另目前尚無病患感染後是否具終生免疫之相關文獻。

防疫措施
(一)預防方法 
1.避免暴露於蜱蟲孳生的草叢環境,若至郊區、戶外活動或工作必須接觸草叢環境時,應做好個人防護措施,包括穿著長袖衣褲、手套、長筒襪及長靴等保護性衣物,並將褲管紮入襪內;於衣物及皮膚裸露部位可使用政府主管機關核可含DEET、Picaridin或IR3535之防蚊藥劑,並依照標籤指示說明使用。
2.戶外活動結束後應儘速沐浴並更換全部衣物,避免蜱蟲的附著和叮咬,以降低感染風險。注意居住周圍環境,請勿接觸鼠、不明來源的寵物或野生動物。
3.若發現遭蜱蟲叮咬,應儘速用鑷子夾住蜱蟲的口器,小心地將蜱蟲摘除,避免其口器斷裂殘留於體內,並使用肥皂沖洗叮咬處,即可降低感染的機會。
4.如有出現疑似發熱伴血小板減少綜合症症狀,應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蜱蟲叮咬史、流行疫情地區戶外活動史,或有無出入郊區、草叢等活動史,以供醫師診斷參考。 
(二)病人、接觸者之處理及感染源調查
1.病例通報:
臨床醫師如發現符合臨床症狀及發病前兩週內曾有蜱蟲叮咬史、國內郊區、畜牧場、農場、山林等戶外活動史;以及國外流行疫情地區之戶外活動史之病人,應於24小時內至傳染病通報系統之第四類傳染病項下通報並採檢送驗,通報個案處置流程如附件1。
2.疫情調查:
(1)地方政府衛生局接獲疑似病例通報後,應進行疫情調查,以釐清可能感染來源。
(2)調查結果填寫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問卷調查管理系統」之疫調單問卷。
3.隔離:
(1)通報個案須留置單人隔離病室治療,如檢驗後陰性排除則解除隔離。
(2)確定病例於症狀改善或消失,且連續2次血清檢體PCR檢驗結果呈現陰性(需間隔24小時),始得解除隔離。
4.感染管制:
SFTSV可透過直接接觸急性期、末期或死亡病患之血液、體液或呼吸道飛沫顆粒而導致感染,請醫療院所加強感染管制措施,穿著/配戴適當個人防護裝備;有關醫療院所感染管制相關措施,請參閱「發熱伴血小板減少綜合症感染管制措施指引」。
5.接觸者追蹤: 
(1)接觸者定義:於病例之可傳染期(自發病起21天內或發病起至血清檢體PCR檢驗結果為陰性)內,曾有與該病例之血液或體液接觸之虞者,包含同住者及未著適當防護裝備之醫療照護人員,進行列冊追蹤。 
(2)主動追蹤健康狀況至最後一次與病例接觸後14天內出現發燒症狀,則轉通報個案,其餘解除監測。
(3)對接觸者開立自主健康通知書(附件2),並清楚告知其自主健康管理之時間區間、注意事項、相關規定及罰則。
6.感染源調查:
經本署檢驗確診之個案,如發現暴露於相同感染源者有疑似症狀時,請調查其可能之蜱蟲叮咬史、感染地點或場域,並針對感染區域之高風險暴露人員加強衛教。

Attached Files

附件1.pdf

附件2.pdf

UpdateTime 2024/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