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鑑別診斷
(三)確定診斷
(四)併發症:在未具免疫力之群體,特別是營養狀況不良或併有許多腸道及呼吸道感染時,百日咳最容易導幼兒死亡;併發症中以肺炎為主要死因,另外亦可能併發呼吸停止、缺氧、癲癇,偶而會併發缺氧性腦症或因持續性嘔吐引起營養失調等。
二、致病原(Infectious agent)
百日咳桿菌及副百日咳桿菌分別引起百日咳及副百日咳。
三、流行病學(Epidemiology)
(一)百日咳常發生於5歲以下兒童,其他年齡層亦可能發生,但症狀較輕微或不明顯。以美國為例,1940年代後由於疫苗預防注射、良好的營養及醫療設施之改善,疾病發生率及死亡率已有明顯下降,1960年報告病例每10萬人口約8個人,到了1970年每年發生率小於5,000例,1980~1990年平均每年發生率2,900例(每10萬人口約1個人),在1992~1993年發生率突然增加,原因不明。國際上在1996年也同樣有發生率增加的狀況。現在美國每年平均報告病例3,000~5,000例。臺灣過去40年來由於預防注射普及,百日咳發生率逐年下降,從1955年每千萬人口775人降至1977年每千萬人口僅4人左右,而1977年之後至今僅有少數零星病例;死亡率也從1955年每千萬人口43人降至1958年每千萬人口不及10人,而自1975年之後至今並無死亡病例。但在1992年5月,花蓮地區爆發流行後,蔓延至臺灣各縣市,全年共報告226例,發生率每千萬人口約111人,又回復到1958年時之高發生情形。1993~1996每年平均報告80~90例,1997年報告病例又增加至477例,由流行曲線圖看來和美國似乎有相同情形,每3~5年出現一流行高峰。2001~2003年每年平均報告之通報個案呈現趨緩,大約維持在170~200例之間左右。
(二)臺灣病例概況:臺灣流行概況詳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統計資料查詢系統」百日咳。
四、傳染窩(Reservoir)
人(尤指青少年及成人)
五、傳染方式(Mode of transmission)
主要是由飛沫傳染,在普遍施打疫苗的環境下,病菌經常是由兄弟姊妹或父母帶回家散播給年齡較小的小孩
六、潛伏期(Incubation period)
一般約為9~10天,範圍為6~20天。
七、可傳染期(Period of communicability)
黏膜早期陣發性咳嗽未出現之前即具有高度傳染性,之後傳染力逐漸降低,約3週之後縱使病人仍有持續痙攣性咳嗽或哮喘,但已不再具有傳染性。
為防治疾病發生,一般計算傳染時間是依有無接受抗生素治療:
(一)未經抗生素治療者,其傳染持續期是從黏膜早期至陣發性咳嗽症狀出現後3週為止。
(二)服用紅黴素滿5天之病人,已不具傳染性。
八、感受性及抵抗力(Susceptibility and resistance)
一般均具有可感染性,一次患病通常可獲得長期免疫,但二次感染仍可能發生。
九、病例定義(Case definition)
詳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病例定義」網頁。
十、通報時限
(一)應於1週內通報當地衛生主管機關。
(二)通報定義: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常規檢驗方法、時程及對象:
(二)接觸者採檢原則:
(三)採檢注意事項:
十二、防疫措施(Measures of control)
(一)預防方法
接種時程 | 接種數 |
---|---|
出生滿2個月 | 第一劑 |
出生滿4個月 | 第二劑 |
出生滿6個月 | 第三劑 |
出生滿1年6個月 | 第四劑 |
接種時程 | 接種數 |
滿5歲至國小前 | 一劑 |
---|
(5)百日咳疫苗無法提供完全或終生的免疫,對於暴露後才接種者,雖無法抵抗此疾病之發生,但並不須限制其再接受預防注射。
3、大流行時高危險群之衛生人員須服用抗生素。
(二)防治工作(個案、接觸者及周遭環境之處理)
為防止疫情擴散,接獲疑似個案通報後,除施行必要之隔離、治療、消毒與採檢外,須加強接觸者及感染源之調查,追查早期、非典型、遺漏等各式疑似咳嗽病例,並透過適當之預防性投藥,避免易感族群受到感染,或降低不幸發病後的疾病嚴重度,同時應對接觸者實施健康監視,以掌握後續出現的新病例,及時防治。
1. 對個案施行之必要處置
(1)隔離:個案須加以隔離,避免與兒童或嬰兒(特別是未完成百日咳相關疫苗接種者)接觸,直到服了至少5天的抗生素為止。
(2)治療:
A.發病早期(潛伏期或黏膜期)即給予抗生素,可減輕症狀,但若已進入陣發期,則無法減輕症狀,但可有效縮短可傳染期。
B.應依醫囑確實服藥至療程屆滿為止。
C.用藥建議劑量請參考附表一。
(3)消毒:採終期消毒法,對病人鼻咽分泌物及傳染器物1次消毒完全。
(4)採檢:請依「十一、檢體採檢送驗事項」執行。
2. 疫情調查:針對個案及接觸者調查,其調查需包含詳細症狀(應確實調查個案之咳嗽日數直到停止咳嗽為止,以及陣發性咳嗽、吸入性哮聲、咳嗽後嘔吐等症狀)及其發生時間、抗生素服藥史、接種史、詳細接觸史(特別是家庭或校園等聚集之接觸者情形),並應確認發病日期。需儘可能找出所有密切接觸者,並釐清其為高危險族群或高危險暴露族群:
(1)密切接觸者參考定義:
A. 與有症狀(在黏膜期或陣發期)之病人,約在3英呎(約1公尺)距離內,直接面對面接觸史。
B. 與有症狀之病人,在一密閉空間內有一段時間(約1小時以上)的近距離接觸史。
C. 有直接接觸有症狀病人之鼻咽分泌物接觸史(如:咳嗽、打噴涕、共用食器、接吻、口對口人工呼吸、或鼻咽喉部位之相關照護診療…等)。
D. 可視上述接觸者對百日咳之免疫力,斟酌調整相關防治作為強度。
(2)高危險族群(易感族群)參考定義:
A. 易感族群或易產生嚴重併發症者:如小於一歲以下者、未具免疫力者、無行為能力或自主健康管理能力之嬰幼兒…等。
B. 感染後易加重本身罹病嚴重度者:如免疫功能低下/不全者、重症患者、慢性病人…等。
(3)高危險暴露族群參考定義:
A. 因工作性質或生活型態,容易暴露並傳播百日咳菌予高危險族群者。
B. 直接接觸/照顧病人者(尤其是直接接觸/照顧新生兒或嬰兒之醫護人員、剛分娩後之母親、兒科醫師、婦產科醫師…等)、醫院內可能暴露之相關人員(如:實習生、急診室相關人員、實驗室相關技術人員、院內病人、營養師、警衛…等)、助產士(接生者)。
C.教托育人員、孕婦(尤其是妊娠末3週,因可能接觸已感染之孕婦或醫護人員,故將有可能於生產時傳染給出生嬰兒)、有可能接觸嬰幼兒之確定病例的家庭成員或接觸者…等。
(參考資料:Guidelines for the control of pertussis outbreaks, 2000.CDC. January, 2005 updates.)
3. 採檢:
百日咳病例多發生於尚未完成接種之嬰幼兒,因其尚無行為能力,感染來源應該多來自於家中照顧者、兄姊、褓姆、醫護人員等。復因通報病例陰性,接觸者未必亦為陰性,為找出可能感染源,以利後續防治,因此下列情形之接觸者必須與通報病例同時進行採檢:
(1)個案為無行為能力或自主健康管理能力(如嬰幼兒)之照顧者
(2)有症狀之密切接觸者
(3)密切接觸者經疫調確認屬「高危險族群」或「高危險暴露族群」者
※採檢事宜請參考「十一、檢體採檢送驗事項」。
※上述狀況者若經醫師評估需給予預防性投藥,請務必於投藥前完成採檢。
4. 預防性投藥:
(1)下列情形之接觸者,須由醫師評估是否進行預防性投藥:
A. 確定病例之家中其他成員及與其密切接觸者,無論是否曾接種百日咳相關疫苗
B. 經臨床診斷高度懷疑為百日咳個案(如典型的臨床症狀、咳嗽兩週以上、與百日咳確定病例有流病相關者……等)之密切接觸者中,出現咳嗽症狀者或為高危險族群者
C. 無行為能力或自主健康管理能力個案之照顧者
D. 個案或密切接觸者為高危險暴露族群時
(2)注意事項:
A. 在確定病例發病(咳嗽)後3週內,或距離最後一次陽性檢體(細菌培養)採檢日3週內,該等密切接觸者均須投予抗生素預防,惟有出現疑似症狀者,需採檢後再預防性投藥。
B. 若與確定病例最後一次接觸已超過3週,進行預防性投藥其效益不大,惟考量病例發病後6週內,病菌可能仍存在週遭宿主間,對高危險族群(如1歲以下嬰兒、未具免疫力之幼童、孕婦,尤其是妊娠末3週…等),建議在暴露6週內完成預防性投藥,惟有出現疑似症狀者,需採檢後再預防性投藥,以防病菌持續散播,達到消除周遭疫病之效。
C. 預防性用藥之選擇及使用原則:據國際資料與文獻顯示有效預防百日咳之藥物包括:Macrolide類及TMP- SMX藥物。其中Macrolide類包含Erythromycin、Azithromycin與Clarithromycin等藥物,對Macrolide類有相關禁忌者可以改用TMP- SMX藥物替代。
D. 國內對百日咳預防性藥物的選擇,除了考量治療、預防效果及成本外,亦考慮服藥後產生之副作用及其服藥順從性,因此,目前以Azithromycin為儲備選擇。用藥建議劑量請參考表一。
5. 健康監視:
個案經確定後,除例行調查外,應對其家中成員及密切接觸者(視確定病例發病後,依其密切接觸之人、時、地進行現況評估)進行健康監視至最後一次暴露後3週,並進行相關衛生教育,如有出現疑似症狀(咳嗽),應立即就醫,並告知醫師有百日咳病人接觸史。
※百日咳接觸者敬告書如附件一
6.檢疫:對於家庭成員中小於7歲且免疫力不完全之接觸者,於暴露後,在14天內應禁止上學及涉足公共場所,如採取投藥14天的措施,則禁止的時間至少5天。
(三)大流行之措施
(四)國際措施:嬰兒及兒童前往他國之前,必須事先完成疫苗的基礎接種,並視需要,再追加接種一劑。
年齡 | 建議用藥 Azithromycin |
建議用藥 Erythromycin |
建議用藥 Clarithromycin |
替代用藥 TMP-SM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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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月 | 每公斤10mg/一天 一天1次 連續服用5天* |
40mg/每天每公斤 一天分4次 連續服用14天 |
無相關建議 | 出生2個月以下禁用 |
1-5個月 | 同上 | 同上 | 15mg/每天每公斤 一天分2次 連續服用7天 |
≧出生2個月: TMP:8mg/每天每公斤; SMX:40mg/每天每公斤 一天分2次 連續服用14天 |
≧6個月及幼童 | 1.第1天: 10mg/每天每公斤 一天1次(最大劑量500mg) 2.第2-5天: 5mg/每天每公斤 一天1次(最大劑量250mg/一天) |
40mg/每天每公斤 一天分4次 連續服用7-14天(最大劑量1-2g/天) |
同上 (最大劑量1g/天) |
同上 |
青少年及成人 | 1.第1天: 500mg/一天 一天1次 2.第2-5天: 250mg/一天 一天1次 |
2g/一天 一天分4次 連續服用7-14天 |
1g/一天 一天分2次 連續服用7天 |
TMP:320mg/一天; SMX:1600mg/一天 一天分2次 連續服用14天 |
說明:
1.TMP係指trimethoprim;SMX為sulfamethoxazole。
2.*:macrolide類為治療百日咳第一優先用藥,惟該年齡層服用紅黴素(erythromycin)後會有嬰兒期肥厚性幽門狹窄(Infantile Hypertrophic Pyloric Stenosis, IHPS)之危險性。
3.資料參考來源: Red Book: 2015 report of the committee on infectious diseases 30th 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