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介紹


致病原
  B型肝炎病毒,42 nm雙股去氧核醣核酸(DNA)病毒;由27 nm大小之核心(HBcAg),外包一層脂蛋白外套,此外套包含表面抗原(HBsAg)。以免疫反應來分,B型肝炎病毒可分成4種亞型,均有共同的決定因素「a」和兩對次決定因素「d」或「y」,及「r」或「w」,因此可分為adr、adw、ayr、ayw等4種亞型。B型肝炎病毒的亞型與地理分布有關,例如,中國人所感染的B型肝炎病毒多半是ad型,而ay型則約為5%左右;南方人主要是adw型,北方人則有不少是adr型;臺灣則以adw型為主。對某種亞型的保護力也可抵禦其他亞型的B型肝炎病毒。另一與B型肝炎有關的抗原,B型肝炎e抗原(HBeAg),為一種可溶解的蛋白質,是B型肝炎病毒核心新陳代謝的次成分。
  B型肝炎病毒內尚存有去氧核醣核酸聚合酶(DNA polymerase),在細胞內以反轉錄複製表現。一般以B型肝炎表面抗體(anti-HBs)、核心抗體(anti-HBc)及e抗體(anti-HBe)來分別表示對應於表面抗原(HBsAg)、核心抗原(HBcAg)及e抗原(HBeAg)之抗體。B型肝炎帶原者若為e抗原陽性,表示病患具有高傳染力,因此,若母親在生產時為e抗原陽性,且產下之新生兒未接種B型肝炎疫苗與B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則母子傳染之感染率高達95%,且大多數將成為慢性帶原者。

流行病學
  全球性疾病;在亞洲及非洲地區,嬰兒及兒童期之感染非常普遍;在北美洲及歐洲,感染通常發生在青年時期後。臺灣流行概況詳見疾病管制署「傳染病統計資料查詢系統」。
  臺灣早期主要傳染因素來自於母子垂直傳染,即是帶原的母親在生產前後將B型肝炎病毒傳染給新生兒。在臺灣於B型肝炎預防接種計畫實施前,一般成人表面抗原(HBsAg)陽性率(帶原率)約為15%~20%;在美國,成年人之表面抗原(HBsAg)陽性率約為0.3%~0.5%。
  受感染者年齡愈小,愈容易成為慢性帶原者,新生兒感染約90%會成為慢性帶原者,5歲以下幼兒感染,約25%~50%會成為慢性帶原者;若成人感染,成為慢性帶原者之危險性約在5%以下。在已開發國家,B型肝炎病毒感染之高危險群包括靜脈注射藥癮者、多重性伴侶及需經常接觸血液、體液之醫療檢驗人員。

傳染窩

  人類、黑猩猩有感受性(Susceptible),但自然界中之動物宿主則尚未確定。
 

傳染方式

  B型肝炎表面抗原可在體液及分泌液內被發現,但只有血液、精液及陰道分泌物顯示具感染性。當有e抗原存在時,表示體內病毒濃度高具有高傳染力。
  傳染方式可經由周產期感染,與含有病毒的血液或體液透過皮膚或粘膜進入體內而感染。因此輸入未經檢驗之血液及其製劑、共用針頭或注射器、針灸、穿耳洞、紋眉、刺青、共用牙刷或刮鬍刀、性行為(未具B型肝炎表面抗體者,若未帶保險套且與B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者發生陰道、肛門、口腔接觸之性行為)等,都可能感染。在東南亞國家及遠東地區,新生兒周產期感染是重要傳染途徑,尤其是經由B型肝炎表面抗原及e抗原兩項檢驗皆陽性母親,於生產前後傳染給新生兒。

可傳染期

  從出現第一個臨床症狀前數週到整個急性期,及慢性帶原期皆具傳染性,無症狀感染亦可引起慢性帶原,尤其慢性帶原者通常是發生在嬰兒期之感染。慢性帶原者的傳染力亦有差別,e抗原陽性帶原者傳染性強。
 

潛伏期
  通常為45~180天,平均潛伏期為60~90天,潛伏期長短與感染的病毒量、傳染途徑及宿主本身因素有關。

 

臨床症狀

  一般人多無症狀,少部份的人會有腹部不適、食慾不振、全身無力、疲倦、噁心、嘔吐、黃疸(如皮膚和眼白呈黃色)、茶色尿等情形。慢性帶原者常無症狀或只出現容易疲累和倦怠等情形。
 

預防方法

衛生教育

  1. 使用拋棄式注射針具,針灸針具或穿耳洞、刺青工具等須充分消毒滅菌,避免不必要的輸血、打針、針灸、刺青、穿耳洞等行為。
  2. 養成良好個人衛生習慣,不與別人共用刮鬍刀、牙刷、針頭、毛巾、指甲剪,以免刮破皮膚或黏膜而感染。
  3. B型肝炎帶原者需特別注意防範傳染他人,尤其是工作上常需接觸傷口之醫療人員及牙醫。
  4. 避免多重性伴侶及嫖妓,並採取安全性行為。
  5. 建議曾接受性病診療者,應接受B、C型肝炎衛教及篩檢,如B型肝炎未帶原且無抗體者,應接種B型肝炎疫苗。


預防接種

  1. 我國於1984年7月起實施孕婦B型肝炎產前篩檢,並自2014年11月起,將孕婦B型肝炎產檢之期程從第5次產檢提早至第1次產檢時(建議姙娠第12週以前)實施。所有嬰幼兒於出生後24小時內(儘速接種)、1個月、6個月,應完成3劑B型肝炎疫苗接種;同時提供1劑HBIG予高傳染性B型肝炎帶原母親(表面抗原及e抗原陽性者)之新生兒接種。自2019年7月1日起,若母親檢驗結果為B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不論e抗原為陽性或陰性),其新生兒於出生後應儘速注射1劑HBIG及B型肝炎疫苗,最遲須於出生後24小時內完成接種。依據我國B型肝炎疫苗及免疫球蛋白接種效益追蹤研究,母親表面抗原及e抗原陽性時,其新生兒於出生時按時注射1劑HBIG及3劑B型肝炎疫苗,其保護效益約為9成。另有研究顯示,提供母親為表面抗原陽性、e抗原陰性之新生兒接種HBIG,該族群幼兒帶原之比率可由0.29%降至0.14%【Chen HL et al, Gastroenterology. 2012 Apr;142(4):773-81.】。
  2. 2010年9月起,針對高傳染性B型肝炎帶原母親(表面抗原及e抗原陽性者)之新生兒,於其滿1歲時提供抽血檢測B型肝炎表面抗原及抗體,以及早瞭解其疫苗接種成效與感染狀況;配合HBIG實施對象自2019年7月1日起擴及「母親為表面抗原陽性之新生兒」之政策,表面抗原陽性HBsAg(+)母親之新生兒,於滿1歲時應主動追蹤B型肝炎病毒血清標記,如未成為帶原者也未產生B型肝炎表面抗體,可再追加接種1劑公費疫苗,1個月後再抽血檢驗,如表面抗體仍為陰性(< 10 mIU/ml),後續可依「0-1-6個月」之時程完成第2、3劑公費疫苗。如經此補種仍無法產生抗體者,則無需再接種,惟仍應採取B型肝炎之相關預防措施,並定期追蹤B型肝炎表面抗原之變化。
  3. B型肝炎感染高危險群(血液透析病人、器官移植病人、接受血液製劑治療者、免疫不全者、多重性伴侶者、靜脈注射藥癮者、帶原者之同住者或性伴侶、身心發展遲緩收容機構之住民與工作者、可能接觸血液之醫療衛生工作者等),如未曾感染B型肝炎病毒且經檢驗為B型肝炎表面抗體陰性,建議自費接種1劑B型肝炎疫苗,1個月後再抽血檢驗,如表面抗體仍為陰性(< 10 mIU/ml),後續可依「0-1-6個月」之時程完成第2、3劑疫苗。如經此補種仍無法產生抗體者,則無需再接種,惟仍應採取B型肝炎之相關預防措施,並定期追蹤B型肝炎表面抗原之變化。
  4. 依據「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民國97年第3次會議紀錄,針對「依時程完成B型肝炎疫苗接種,經檢驗為表面抗體陰性者」,且非屬前項之B型肝炎感染高危險群,建議目前尚無須全面再追加1劑公費B型肝炎疫苗,惟民眾仍可諮詢醫師評估疫苗接種的需要性。

 

最後更新日期 20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