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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照護


對病人、接觸者及周遭環境之處理

  1. 病例通報: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地方性斑疹傷寒屬第四類傳染病,應於診斷後1週內儘速通報,個案確認後3天內完成疫調,並於1週內結案。
  2. 隔離:不需要。
  3. 消毒:不需要。
  4. 檢疫:非例行性檢疫項目。
  5. 接觸者接種疫苗:不需要。
  6. 接觸者及感染源的調查:調查感染來源及加強蚤類及鼠類防治。
 

首選藥物為 doxycycline。當遇到可能是地方性斑疹傷寒的病患時,可立即給予適當的治療,不需等實驗室的診斷確定後才予以治療。

最後更新日期 2017/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