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計畫參與醫院為依醫療法規定設置,符合醫療機構設置標準領有開業執照,且同時符合申請資格條件之醫院。
※112-113年間以合併方式辦理醫院感染管制查核之醫院,僅得由歸屬醫院提出申請
- 申請作業說明(檔案下載:pdf檔、word檔、odt檔)-1140401公告,申請期間1140401-1140425
- 問答集(檔案下載:pdf檔)-1140821更新
- 參與醫院核定名單(檔案下載:pdf檔)-1140516核定
- 評核方案(檔案下載:pdf檔)-1140815更新
- 工作手冊(檔案下載:pdf檔)-1140801核定
最後更新日期 2025/8/21